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本区智慧公安建设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本区智慧公安建设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于上海市
(在上海市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上海市嘉定区2019年人大公报第8期(总171期)刊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公安、智慧政府、智慧城市融合发展,构筑以智能化手段构建城市安全体系,切实提高本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本区智慧公安建设推进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按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安排,区人大内司委组织力量对本区智慧公安建设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概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操作流程》的规定,内司委制定了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斌为组长,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刘勤任副组长,内司委委员和部分专业组成员为组员的专项工作调研组,于9-11月,围绕智慧公安城市中脑建设情况、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情况、提升公安民生审批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调研。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召开课题开题启动暨集体调研会,视察嘉定“城市中脑”运行指挥中心,听取公安嘉定分局专题汇报;实地调研嘉定工业区香溢都荟和南翔宏立瑞园两个居民小区以及安亭嘉亭荟城市生活广场的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人员对社会面智能安防系统基本情况的介绍、运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实地察看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戬浜派出所等,听取工作汇报,了解“一网通办”审批事项改革落实情况;并实地走访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走访部分区人大代表,赴青浦区、广州白云区等地学习考察,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二、本区智慧公安建设推进基本情况

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李强书记在调研市智慧公安建设时的指示要求,围绕“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目标,高标准推进我区智慧公安建设,构筑区级中脑、街镇小脑、居村微脑三级架构,实现精准警务、协同治理、全民安防融合运作,公安机关精准打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和社会精细化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完善三级架构,强化数据收集

一是搭建“城市中脑”数据库。按照区级中脑、街镇小脑、居村微脑三级一体建设部署,在“城市中脑”运行指挥中心,存储全区智能视频监控数据和WIFI嗅探、电子围栏等数据,在12个街镇或派出所建设街镇小脑,存储视频监控非结构化数据和一般感知数据,在居村智能安防控制室因地制宜建设居村微脑,存储居村本地的烟感、门磁、地磁等泛感知数据。二是织密感知网络。对接本区市域卡口监测、道路智能视频监控、居民区和商务楼宇等社会面智能安防、城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等端口,织密神经元感知网络,全面汇聚各类数据。三是通过技术手段,对汇聚数据持续开展结构化、标签化处理,实现数据云端共享,兼容可用。

(二)加强数据研判,助力精准实战

一是充分依托全区监控探头的画面采集和人脸识别能力,依托城市中脑海量存储和大数据分析能力,依托“慧眼”与“智脑”互联互通,通过人脸、人体、车牌、车辆等数据研判,实现各类风险预警信息秒级推送。二是完成全区实时警情、实有警力、实时路况等数据上图显示,实时感知“人、物、房、点、路、网”等要素状况,实现可视化、扁平化指挥,助力就近派警,提升出警效率。三是在全区7家机关单位、业务部门和18家派出所设置“警务中台”,配备警察195人,负责智慧公安系统技术支撑和应急支援工作,完善感知、预警、指挥、处置等环节一体运作模式,提升预警准度,优化处置流程,基本实现秒级感知预警,分钟级到场处置,公安机关精准实战能力显著增强。2019年1月至10月,依托智慧公安系统累计协助破案343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315人、网上在逃人员413人。

(三)数据融合共享,推动协同治理

区政府坚持融合共享建设理念,打造智慧公安系统,全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积极推进智慧公安系统与城运中心平台的对接,依托城市中脑,畅通城市治理的中枢神经,助力城运中心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提升我区突发事件预判、指挥、处置能力。二是推动智慧公安与水务、城管等部门及各街镇的数据共享和模型共用,依托各街镇 “全勤网格”巡防力量,实行非警务类警情分流承接,逐步形成职责明晰、分工负责、共建共治的协同治理模式。三是落实社区民警与居民小区的邻里守望机制,组织发动社区保安、平安志愿者、微信警务室和警民微信群“群友”等社会自治力量和社会服务力量及时承接处置社会面智能安防推送的预警信息,全民安防模式初步形成。

(四)聚焦流程再造,优化便民服务

区政府以“一网通办”、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聚焦公安办事流程再造,优化便民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一是整合交警、人口、治安、刑侦、出入境五个受理窗口,在新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公安专区,实现“综合受理、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新公安政务服务模式;在18个派出所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打造“多点能办、就近可办”的便民服务新格局。二是依托网上预约功能,根据预约量变化情况,削峰填谷,科学调配警力,为预约申请人提供“专人引导、专属通道、专窗受理”的便捷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三是增置港澳台自助签注机、出入境自助填表机、公安综合业务受理机等多种公安自助服务终端,引导帮助群众自助办证,以智慧化服务提升市民办证便捷度,以科技手段和智能设备简化办证流程。

三、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本区智慧公安建设起点高、系统性强,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协同机制、运营状况、数据应用和便民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协同推进力度不够,规划引领作用有待增强。从调研情况来看,区政府对智慧公安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等特点认识还有待提高,规划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区村居微脑(基层单位智能安防控制室)建设进度还不平衡、不充分,部分村居感知、预警、处置机制尚不完善,区、镇、村居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公安、城运中心和政府其他部门在现代化社会治理中的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应急值守、任务承接、协同处置等工作细则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建设资金需求较大,持续运营模式有待创新。智慧公安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包含软件开发、硬件更替和日常维护等,需求资金量大。一方面,居村微脑的建设投入包括系统平台、中控室、感知设备等一次性投入以及人员配置、系统维护等长期投入,资金需求较大;另一方面,随着微脑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数据不断汇聚,“城市中脑”的服务器承载能力日趋饱和,需持续投入资金增配服务器才能真正满足城市绝对安全的保障需求。当前,我区智慧公安建设的投资主体仍是政府,巨额的资金投入给财政带来一定压力,可持续性地运营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数据共享不够充分,应用价值效能有待彰显。智慧公安实现警务工作从传统型向智慧型转变,社会治理向精细化、现代化迈进,其核心是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一方面,我区智慧公安数据资源整合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与城建、环保、应急、民政、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数据资源还未实现整合,“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难以形成“大数据”环境;另一方面,各类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还有待提升,在社会治理中,相关部门还存在沿用传统办法开展工作现象,数据的指引作用发挥得不够明显,数据的应用价值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培训宣传力度不足,便民服务工作有待提升。智慧公安作为增强城市治理能力的有效举措,既要注重提升安防实战能力,也要注重服务群众能力。从调研情况看,区政府能够积极回应百姓需求,着力推进服务零距离,充分依托智慧公安建设,不断拓展公安业务的办理途径和办理地点。但在宣传培训力度方面还有待加强,百姓对哪些事项通过哪种途径办理最为便捷还不清晰,走错门跑错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窗口办事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与一窗通办的新模式还不相适应,业务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智慧公安建设,更好地运用信息化破解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治理难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顶层设计,把握一时和长远的关系。以我区发展战略规划为基本依据,立足于城市的安全有序,立足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编制我区智慧公安中长期建设规划,尤其是在“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智慧公安建设相关要求。一是明确智慧公安建设的主要内容,相关硬件设施布点方案,短期、中期、长期建设目标等,统筹推进建设工作。二是对新建的各职能部门相关信息化项目加强管理,研究并出台相关建设标准,统一硬件配置要求和数据接口等,保障各类数据与智慧公安系统的交换共享。三是推进我区信息化项目的梳理工作,按照“一系统一议”的原则,聚焦堵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智慧公安与城运中心平台以及城建、环保、应急、民政、市场监管等领域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切实提高数据汇集效率和数据质量。

(二)转变思维,把握主导和引导的关系。智慧公安建设的源泉和活力来源于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明确政府在智慧公安建设中的地位,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的关系。一是完善我区智慧公安平台总体布局,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公安感知终端和个性化应用开发的投资,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培养企业参与城市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创新盈利方式,降低运营成本。二是研究制定企业参与智慧公安建设的技术规范,针对数据收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保障措施,一方面,确保政府的数据享用权不受制约,另一方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三是加强参与企业的评价管理,联合第三方技术机构,不定期对参与企业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围绕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终端感知设备维护、创新应用开发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参与企业的管理、运营能力。

(三)强化应用,把握数据和感受的关系。建设智慧公安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城市更加安全有序,让百姓更加安居乐业。要进一步挖掘数据的价值,强化应用,把智慧公安的“数据量”转化为百姓的满意度。一是要积极引进和培养智慧公安建设领域的专业性人才,以百姓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加强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打造更多受百姓欢迎的智慧应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让百姓实实在在了解和掌握智慧应用,坚持在使用中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完善、迭代升级。三是以“一网通办”为契机,以“城市中脑”数据库为基础,以百姓办事更加便捷为目的,以“数据多跑腿”为手段,进一步优化政府各部门办事流程再造,依托智慧公安,推动服务型智慧城市建设。

(四)加强联动,把握线上和线下的关系。智慧公安依靠其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为城市的安全有序作出了贡献。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只有人和智慧系统的融合互补,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功效。一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充分依托智慧公安系统,及时分配、及时承接任务,强化线下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警情处置能力。二是建立完善政府各部门值守机制,依托各街镇巡防力量,推进协同治理,保障智慧公安平台发出的各类警情能够及时承接、及时处置、及时反馈。三是全面推进基层派出所“综合窗口”建设,完善考评机制,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不断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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