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關於本區智慧公安建設推進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本區智慧公安建設推進情況的調研報告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代表大會 內務司法委員會
2019年11月27日於上海市
(在上海市嘉定區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
上海市嘉定區2019年人大公報第8期(總171期)刊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為進一步推進智慧公安、智慧政府、智慧城市融合發展,構築以智能化手段構建城市安全體系,切實提高本區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讓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區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本區智慧公安建設推進情況列入常委會會議審議議題。按照常委會2019年度工作要點和監督工作安排,區人大內司委組織力量對本區智慧公安建設推進情況開展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概況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監督「一府兩院」專項工作操作流程》的規定,內司委制定了專項監督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以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宗斌為組長,區人大內司委主任委員劉勤任副組長,內司委委員和部分專業組成員為組員的專項工作調研組,於9-11月,圍繞智慧公安城市中腦建設情況、社會面智能安防建設情況、提升公安民生審批服務能力建設情況等方面開展調研。調研過程中,調研組召開課題開題啟動暨集體調研會,視察嘉定「城市中腦」運行指揮中心,聽取公安嘉定分局專題匯報;實地調研嘉定工業區香溢都薈和南翔宏立瑞園兩個居民小區以及安亭嘉亭薈城市生活廣場的社會面智能安防建設情況,並召開座談會,聽取相關人員對社會面智能安防系統基本情況的介紹、運行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實地察看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專區、戩浜派出所等,聽取工作匯報,了解「一網通辦」審批事項改革落實情況;並實地走訪區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走訪部分區人大代表,赴青浦區、廣州白雲區等地學習考察,廣泛聽取和收集意見建議,形成了調研報告。

二、本區智慧公安建設推進基本情況

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李強書記在調研市智慧公安建設時的指示要求,圍繞「讓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乾淨」的目標,高標準推進我區智慧公安建設,構築區級中腦、街鎮小腦、居村微腦三級架構,實現精準警務、協同治理、全民安防融合運作,公安機關精準打擊能力得到明顯增強,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控水平和社會精細化治理能力進一步提高。

(一)完善三級架構,強化數據收集

一是搭建「城市中腦」數據庫。按照區級中腦、街鎮小腦、居村微腦三級一體建設部署,在「城市中腦」運行指揮中心,存儲全區智能視頻監控數據和WIFI嗅探、電子圍欄等數據,在12個街鎮或派出所建設街鎮小腦,存儲視頻監控非結構化數據和一般感知數據,在居村智能安防控制室因地制宜建設居村微腦,存儲居村本地的煙感、門磁、地磁等泛感知數據。二是織密感知網絡。對接本區市域卡口監測、道路智能視頻監控、居民區和商務樓宇等社會面智能安防、城域網絡安全態勢感知等端口,織密神經元感知網絡,全面匯聚各類數據。三是通過技術手段,對匯聚數據持續開展結構化、標籤化處理,實現數據云端共享,兼容可用。

(二)加強數據研判,助力精準實戰

一是充分依託全區監控探頭的畫面採集和人臉識別能力,依託城市中腦海量存儲和大數據分析能力,依託「慧眼」與「智腦」互聯互通,通過人臉、人體、車牌、車輛等數據研判,實現各類風險預警信息秒級推送。二是完成全區實時警情、實有警力、實時路況等數據上圖顯示,實時感知「人、物、房、點、路、網」等要素狀況,實現可視化、扁平化指揮,助力就近派警,提升出警效率。三是在全區7家機關單位、業務部門和18家派出所設置「警務中台」,配備警察195人,負責智慧公安系統技術支撐和應急支援工作,完善感知、預警、指揮、處置等環節一體運作模式,提升預警準度,優化處置流程,基本實現秒級感知預警,分鐘級到場處置,公安機關精準實戰能力顯著增強。2019年1月至10月,依託智慧公安系統累計協助破案3433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5315人、網上在逃人員413人。

(三)數據融合共享,推動協同治理

區政府堅持融合共享建設理念,打造智慧公安系統,全區公共安全風險防控水平進一步提高。一是積極推進智慧公安系統與城運中心平台的對接,依託城市中腦,暢通城市治理的中樞神經,助力城運中心實現「一屏觀天下」、「一網管全城」,提升我區突發事件預判、指揮、處置能力。二是推動智慧公安與水務、城管等部門及各街鎮的數據共享和模型共用,依託各街鎮 「全勤網格」巡防力量,實行非警務類警情分流承接,逐步形成職責明晰、分工負責、共建共治的協同治理模式。三是落實社區民警與居民小區的鄰里守望機制,組織發動社區保安、平安志願者、微信警務室和警民微信群「群友」等社會自治力量和社會服務力量及時承接處置社會面智能安防推送的預警信息,全民安防模式初步形成。

(四)聚焦流程再造,優化便民服務

區政府以「一網通辦」、新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為契機,聚焦公安辦事流程再造,優化便民服務,改善營商環境。一是整合交警、人口、治安、刑偵、出入境五個受理窗口,在新行政服務中心組建公安專區,實現「綜合受理、一窗通辦、一網通辦」的新公安政務服務模式;在18個派出所推進「綜合窗口」建設,打造「多點能辦、就近可辦」的便民服務新格局。二是依託網上預約功能,根據預約量變化情況,削峰填谷,科學調配警力,為預約申請人提供「專人引導、專屬通道、專窗受理」的便捷服務,減少排隊等候時間。三是增置港澳台自助簽注機、出入境自助填表機、公安綜合業務受理機等多種公安自助服務終端,引導幫助群眾自助辦證,以智慧化服務提升市民辦證便捷度,以科技手段和智能設備簡化辦證流程。

三、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情況來看,本區智慧公安建設起點高、系統性強,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在協同機制、運營狀況、數據應用和便民服務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協同推進力度不夠,規劃引領作用有待增強。從調研情況來看,區政府對智慧公安建設的系統性、長期性和複雜性等特點認識還有待提高,規劃引領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全區村居微腦(基層單位智能安防控制室)建設進度還不平衡、不充分,部分村居感知、預警、處置機制尚不完善,區、鎮、村居工作合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在工作機制建設方面,公安、城運中心和政府其他部門在現代化社會治理中的協作機制有待進一步貫徹落實,相關應急值守、任務承接、協同處置等工作細則還需進一步完善。

(二)建設資金需求較大,持續運營模式有待創新。智慧公安建設是一個巨大的系統工程,包含軟件開發、硬件更替和日常維護等,需求資金量大。一方面,居村微腦的建設投入包括系統平台、中控室、感知設備等一次性投入以及人員配置、系統維護等長期投入,資金需求較大;另一方面,隨着微腦建設的不斷推進,各類數據不斷匯聚,「城市中腦」的服務器承載能力日趨飽和,需持續投入資金增配服務器才能真正滿足城市絕對安全的保障需求。當前,我區智慧公安建設的投資主體仍是政府,巨額的資金投入給財政帶來一定壓力,可持續性地運營模式有待進一步創新。

(三)數據共享不夠充分,應用價值效能有待彰顯。智慧公安實現警務工作從傳統型向智慧型轉變,社會治理向精細化、現代化邁進,其核心是數據資源的整合利用。一方面,我區智慧公安數據資源整合力度還需進一步提高,與城建、環保、應急、民政、市場監管等領域的數據資源還未實現整合,「信息孤島」現象依然存在,難以形成「大數據」環境;另一方面,各類數據資源的挖掘利用還有待提升,在社會治理中,相關部門還存在沿用傳統辦法開展工作現象,數據的指引作用發揮得不夠明顯,數據的應用價值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培訓宣傳力度不足,便民服務工作有待提升。智慧公安作為增強城市治理能力的有效舉措,既要注重提升安防實戰能力,也要注重服務群眾能力。從調研情況看,區政府能夠積極回應百姓需求,着力推進服務零距離,充分依託智慧公安建設,不斷拓展公安業務的辦理途徑和辦理地點。但在宣傳培訓力度方面還有待加強,百姓對哪些事項通過哪種途徑辦理最為便捷還不清晰,走錯門跑錯路的現象還時有發生。部分窗口辦事人員的業務水平還有待提升,與一窗通辦的新模式還不相適應,業務培訓工作需進一步加強。

四、意見和建議

為進一步推進本區智慧公安建設,更好地運用信息化破解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治理難題,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頂層設計,把握一時和長遠的關係。以我區發展戰略規劃為基本依據,立足於城市的安全有序,立足於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編制我區智慧公安中長期建設規劃,尤其是在「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智慧公安建設相關要求。一是明確智慧公安建設的主要內容,相關硬件設施布點方案,短期、中期、長期建設目標等,統籌推進建設工作。二是對新建的各職能部門相關信息化項目加強管理,研究並出台相關建設標準,統一硬件配置要求和數據接口等,保障各類數據與智慧公安系統的交換共享。三是推進我區信息化項目的梳理工作,按照「一系統一議」的原則,聚焦堵點,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智慧公安與城運中心平台以及城建、環保、應急、民政、市場監管等領域數據資源的互聯互通,切實提高數據匯集效率和數據質量。

(二)轉變思維,把握主導和引導的關係。智慧公安建設的源泉和活力來源於完善的市場經濟運行機制。要明確政府在智慧公安建設中的地位,處理好政府引導與市場導向的關係。一是完善我區智慧公安平台總體布局,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智慧公安感知終端和個性化應用開發的投資,堅持「誰投資、誰受益」原則,培養企業參與城市治理的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創新盈利方式,降低運營成本。二是研究制定企業參與智慧公安建設的技術規範,針對數據收集、數據共享、數據安全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和保障措施,一方面,確保政府的數據享用權不受制約,另一方面,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不被泄露。三是加強參與企業的評價管理,聯合第三方技術機構,不定期對參與企業開展評價工作,重點圍繞企業內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終端感知設備維護、創新應用開發等方面進行評價,考核參與企業的管理、運營能力。

(三)強化應用,把握數據和感受的關係。建設智慧公安的最終目的是要讓城市更加安全有序,讓百姓更加安居樂業。要進一步挖掘數據的價值,強化應用,把智慧公安的「數據量」轉化為百姓的滿意度。一是要積極引進和培養智慧公安建設領域的專業性人才,以百姓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加強對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打造更多受百姓歡迎的智慧應用。二是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讓百姓實實在在了解和掌握智慧應用,堅持在使用中發現問題,在解決問題中不斷完善、迭代升級。三是以「一網通辦」為契機,以「城市中腦」數據庫為基礎,以百姓辦事更加便捷為目的,以「數據多跑腿」為手段,進一步優化政府各部門辦事流程再造,依託智慧公安,推動服務型智慧城市建設。

(四)加強聯動,把握線上和線下的關係。智慧公安依靠其大數據分析處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為城市的安全有序作出了貢獻。但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的認識到,只有人和智慧系統的融合互補,才能發揮它的最大功效。一是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充分依託智慧公安系統,及時分配、及時承接任務,強化線下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提升警情處置能力。二是建立完善政府各部門值守機制,依託各街鎮巡防力量,推進協同治理,保障智慧公安平台發出的各類警情能夠及時承接、及時處置、及時反饋。三是全面推進基層派出所「綜合窗口」建設,完善考評機制,提升業務辦理效率,不斷增強百姓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報告,供常委會會議審議時參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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