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總商會究竟要的什麽?

上海總商會究竟要的什麽?
作者:瞿秋白
中華民國14年(1925年)6月14日
本作品收錄於《熱血日報
本文是一九二五年六月十四日《热血日报》社论,曾收入作者自编的论文集。

  五卅外人屠殺之後,全上海人起來奮鬥。學生不顧性命的出外演講,各馬路商界聯合會首先決定罷市,各廠工人也群起罷工,表示反抗。這次事的起因,原在於日本廠主及租界當局抵死不承認工會,將二月間與內外棉等工會所訂條件,完全推翻。因此,工人和內外棉紗廠日本職員屢次理論,結果日人和西捕槍殺顧正紅,以致於學生群眾不得不以演講遊行喚醒上海市民,要大家注意外人怎樣摧殘工人組織工會的權利,怎樣屠殺中國人。於是,觸犯了“上海主人”的東西洋強盜,開槍轟擊徒手的中國人,英、美、日、意的海軍陸戰隊及萬國商團上陸“打獵”。在這個時機,商會經過群眾的哀請跪求,方才答應罷市。罷市之後,差不多有一個禮拜,總商會始終沒有什麽表示。一方麵,各馬路商界聯合會、全國學生總會、上海學生會及上海總工會,努力的進行,組織了工商學聯合會,商議定了應當提出的最小限度的要求條件;別方麵,總商會卻拒絕加入這一聯合會,對於提出的要求絕對沒有正式表示。這一期內上海總商會究竟是什麽主意?真使人不解!

  虞洽卿和蔡、曾兩特派員陸續到了上海之後,仿佛聽見商會裏起了一番“革命”,董事會的信用失了,因為他曾經主張站在調人地位,太辱沒了“愛國的”商會。於是有五卅委員會的組織。這樣一來,似乎總商會對於這次反抗運動想積極參加起來,能夠加入工商學聯合會,和市民一致進行。事實上卻又不然。總商會的五卅委員會並不加入工商學的聯合會,卻要獨立進行,好象負著一種特別使命似的。總商會在這第二期的態度,也真令人莫名其妙。

  究竟總商會要的什麽?

  總商會代表上海殷實的大商人,是上海市民中的一小部分,或者因為他們的錢多勢大,所以向來被稱為社會上的領袖團體,既然如此,上海這次屠殺慘案發生之後,他便應當起來積極領導,提出真能代表中國人民的要求。如今事前既不參加實際運動,事後組織了五卅委員會,仍不加入工商學聯合會。究竟內中隱藏著什麽目的?現時我們中國民眾一致對外的時候,應當拿大多數人民的要求做根據,大家團結成一集中的團體,分配各方麵的財力、人才去進行。可是,總商會卻第一步就破裂這一民眾的對外運動。他的不加入工商學聯合會,難道是因為工商學聯合會的要求太低?那麽,他應當趕緊提出自己的建議。誠然不錯,本報也屢次指明工商學聯合會的要求已經是非常低。外國人攫取了上海的統治權,剝奪中國人民的種種自由,又要固守著他們已經得到的“在華特殊權利”,以至於引起這一次的大屠殺。我們應當徹底反抗,我們應當要求:

  一、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

  二、廢除租界製度、協定關稅等;

  三、收回海關及稅務的管理權;

  四、收回一切軍港、商港;

  五、實行保護關稅政策;

  六、禁止外國人在華設立工廠。

  必定要這樣,中國才是獨立國家,中國自己的工商業才有發展的可能。中國處於現代列強資本競爭之中,經濟的發展,如果沒有這種對於外國人的嚴格限製,決然沒有希望。外人在華開設工廠和經營商業,享著現時這樣優越的權利,中國人自己的實業是永世不能發達的。所以真正為中國的大商業家、大實業家設想,他們必然要提出上列的六個要求,那是工商學聯合會的十三條裏所沒有的。總商會的不加入工商學聯合會,是否是因為這個原因呢?事實上卻剛剛相反!

  據《時事新報》及《新聞報》的登載,商會前天開會,正為著減低條件而有很長久的爭執。工商學聯合會的代表雖然出席,據確實消息,對於他們的修改是不曾表示同意的。這樣一來,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麽總商會沉默了這些時候,為什麽他不肯加入工商學聯合會。原來這是為著:等工商學聯合會的要求決定了,等二三十萬的市民大會裏一致通過這些要求了,他自己再出來壟斷這一交涉。他特為不先表示態度,要等現在再來當“調人”,即便不是完全的調人,至少也是半個調人。他不代表中國人的利益,不代表中國工商學的利益去提出要求,卻來減低最低限度的工商學聯合會的十三條要求。難怪五卅委員會剛剛組織好,《大陸報》上馬上有一篇社論大讚他們穩重老成守舊,說他們既然起來,急進派便不會得勢了,“中國國際地位(半殖民地)不至於有所變更了!外國人在中國的特殊權利不至於受打擊了。”《大陸報》這樣手舞足蹈的高興,實在告訴我們:總商會要的是保障外人在華利益!

  工商學聯合會的十三條要求之中,所能增進中國國際地位的,本來有限得很。僅僅要求英、日、海陸軍永久撤退,使中國形式上象個獨立國,要求取消領事裁判權,總商會卻偏偏把這兩條刪去。其實即使十三條完全達到目的,海關、稅務、開辦工廠等的特權也還保存著在外人手裏,何必總商會替外國人這樣著急呢?若說外人決不能答應,可以不必提出;那麽,何以不先提出去,再使外國人答複“一定要駐紮海陸軍”的理由呢?總商會卻先做好人,不等外國人拒絕,自己先拒絕上海市民的要求。

  再則,工商學聯合會的要求,有一條是優待工人,承認工人有組織工會及同盟罷工之權,這是這次風潮的根本原因。本來工人為爭結社自由權而犧牲,學生為讚助工會而犧牲,總商會卻偏偏刪去這一條。並且添上洋務職員薪水須照發不扣的一條時,故意不說及工廠的罷工工人。這樣說來,工人究竟何所為而從事於愛國運動呢?這次運動,本是為中國平民的利益而反抗帝國主義者的暴行的運動;結果,中國平民的利益完全沒有達到!在這種情勢之下,假使交涉員單根據商會的條件提出,而外人方麵答應了,我們中國方麵卻不能使工人上工——沒有理由叫他們上工,那時怎麽辦呢?難道學外人一樣用高壓手段?總之,這樣的結果,一定使工商學各界之中出現裂痕。總商會應當負這個責任!工會代表工人及工人的同盟罷工,在外國是很平常的事;可是英、日資本家在中國卻不許工人有這權利。總商會刪去這一條或者是為外國人打算,使外國人不受工人的反抗,多賺錢而能壟斷中國市場罷?

  上海總商會這樣故意和工商學聯合會標新立異,獨立提出自己的條件,顯然告訴我們:總商會完全犧牲民眾利益,要的是壟斷交涉,希圖討外人的好!

  中國同胞注意!上海總商會的意旨竟是如此!如果讓他領導這次交涉,一讓再讓的結果,中國必定完全失敗!中國的民眾,趕緊起來要求撤回提出去的條件,改正商會的妥協主張!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5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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