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语言
监视
编辑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
第16/2012號法律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88 年 1 月 15 日
制定40條
中華民國 88 年 2 月 3 日公布
1.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24800 號令公布全文 40 條
中華民國 90 年 10 月 12 日
增訂第38之1條
修正第6, 7, 13至15, 22, 29至31, 37, 38條
中華民國 90 年 10 月 31 日公布
2.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13980 號令修正公布第 6、7、13~15、22、29~31、37、38 條條文;並增訂第 38-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第29條
增訂第24之1, 24之2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公布
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494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9 條條文;增訂第 24-1、24-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010135254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第24之1, 29, 40條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7 日公布
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9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4-1、29、40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一日
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100015199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