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关于开展“红色物业”提质推广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东城街道关于开展“红色物业”提质推广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菏区东发〔2020〕14号 2020年5月8日 发布机关: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
文件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着力推动我街道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决定2020年在全街道开展“红色物业”提质推广年专项行动。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2019年创新培育“红色物业”示范点的基础上,将已开展“红色物业”的13个小区,列为2020年“红色物业”提质小区,推动小区治理服务水平再提升,全部达到区级以上示范点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未开展“红色物业”试点的小区(含老旧小区),列为2020年“红色物业”推广小区,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将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由社区全面延伸到小区,将党群服务从“最后100米”推进到“群众家门口”。
二、工作内容
1.实现小区党支部全覆盖。未建立党支部的小区,今年6月份之前全部建立党支部,300户以上的小区单独建立,300户以下的小区,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单独建立或按照网格划分联合建立。小区党支部要有固定活动场所,要开展好组织生活、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工作。原社区党委直管党员的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小区党支部;将有意愿转入组织关系的离退休党员、在小区内居住的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等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小区党支部;在职党员全部到所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配合党支部工作,服从党支部管理。小区党支部兼合管理在册党员和在小区居住的在职党员等非在册党员,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延伸设立党员楼栋长,构建“小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楼栋长”的小区党建格局。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社区专职工作者或街道选派的工作人员担任,并专职开展小区党群服务工作;党支部委员由小区中能力强、品行好、热心公益事务并有时间、有精力开展服务的在册党员担任;从在职党员等非在册党员中,选举政治觉悟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志愿服务、愿为小区建设多贡献力量的党员,担任党支部“兼职委员”;注重从思想素质高、服务意识强、能力突出、积极参与小区治理服务的小区居民中,培养发展党员。
2.建设“红色业主委员会”。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坚持先建小区党支部,再建业主委员会。小区党支部在社区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等工作,社区党委要做好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选推荐和资格把关,明确提出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选的具体情形。坚持小区党支部与业主委员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行小区党支部书记与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推动小区党支部书记通过组织推荐、民主选举,当选为业主委员会主任;积极推选党小组长和党员楼栋长在业主委员会组建中竞选任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将表现优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培养发展为党员,业主委员会主任是党员的,推荐担任小区党支部委员或兼职委员,着力打造“红色业主委员会”。2020年,推动成立3至5个小区业主委员会,逐步实现业主委员会全覆盖。
3.做实“三方联动”。建立健全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小区党支部在小区治理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业主委员会运行和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每月向社区党委汇报一次小区党建和治理服务工作;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居民议事协商机制,确保小区事务始终在党组织领导和主导下进行,提高民主治理质量;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工作,为小区提供优质服务,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每季度向业主公示一次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小区党支部书记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红色议事会”,由小区党支部全体委员(含兼职委员)、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同参加,协调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研究小区治理、开展服务等工作。对于小区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拓展为“3+X”联席会,邀请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加大问题解决力度。
4.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小区居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带领各社区党委开展五项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小区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小区存在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齐全、楼梯间堆放易燃杂物、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消防安全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联合公安机关,带领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公开曝光一批典型处罚案例,加大宣传引导,彻底消除各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小区违法搭建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小区存在的违法违章建设、乱设摊点、乱贴乱画、损坏绿地、占用公共面积等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带领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小区环境。三是开展物业收费管理专项行动。针对小区存在的物业收费不合理、不公示甚至捆绑收费等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联合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带领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做到公共收益全公开,维护小区群众利益。四是开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专项行动。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合同意识不强,重收费、轻服务,质价不符,经营不规范等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联合区住建局,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依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五是开展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清理专项行动。针对开发企业不及时移交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管理权限,擅自处分小区公共服务用房产权或使用权、以及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用途等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联合住建、综合执法、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党委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对所有开发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逐一清理摸底,对应建未建、擅自处分产权或使用权、以及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用途的,依据相关政策坚决整改,保障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用于为居民提供服务。
5.提升小区治理服务质量。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体系从社区延伸到小区,社区党委将机关事业单位“双报到”等服务资源细化对接到小区,小区党支部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带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承接社区党委和居委会交办的小区居民服务和治理等各项工作。小区党支部牵头组建党群服务微信群,小区物业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双渠道、全天候受理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和物业服务需求,依托“三方联动”,建立健全问题信息登记、解决和反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小事急事马上办,大事难事协商办,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小区党支部利用组织优势,对在册党员和居住在小区内的在职党员等非在册党员,根据其兴趣特长、服务意愿等情况,进行合理编组,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开展环境整治、关爱帮扶、“四点半课堂”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邻里互助活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幸福感;以党员为骨干,将小区内有相关特长或才能的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建立兴趣队伍,开展广场舞、文艺演出等多彩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归属感。小区党支部将在职党员在小区内的表现定期向其单位反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党委书记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措施,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观摩,并不定期开展督导调研,推动工作开展。各社区党委要深入研究社区现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2.强化基础保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力量下沉,由街道选派人员下沉到小区担任小区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组织或协助小区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资金保障,街道党工委按照党员、居民人数和规模,落实一定数额的小区党组织办公经费,保障小区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打造服务阵地,依托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科学设置各类功能办公和活动室,探索建立小区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对没有公共用房的老旧小区,由社区党委统一协调,借助周边单位党员活动阵地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活动。
3.强化典型引导和督促指导。各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重点的选树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标准过硬、可看能学的工作典型,利用电视台、互联网、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展现“红色物业”的成效和亮点,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动“红色物业”工作整体提升。街道党工委将把“红色物业”提质推广工作作为我街道2020年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社区综合考核。街道党工委将对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对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严重影响工作进展的,将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东城街道实施“红色物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东城街道实施“红色物业”工程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周彦森 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黄自斌 东城街道人大主任
程江海 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
李新国 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卢向军 东城街道武装部部长
张雯雯 东城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张贞国 东城街道副科级干部
何茂雨 东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副主任
周海军 行政执法牡丹区大队东城中队队长
马远军 东岳居管会党委书记
范 旭 东城派出所所长
史宝记 牡丹南路派出所所长
袁明岭 双河派出所所长
成 员:马 震 东城街道物业办主任
刘增芳 东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
任新华 东城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洪峰 康庄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庆元 东城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主任
宋 丹 东城街道团委书记、宣传干事
王一森 东城街道组织干事
孙宝忠 东安社区党委书记
康延亮 东泰社区党委书记
康正军 东祥社区党委书记
桑圣亚 东和社区党委书记
何茂雨 胜利社区党委书记
刘平弟 利民社区党委书记
李爱民 仓房社区党委书记
马先辉 杨庄社区党委书记
王海宾 谢场社区党委书记
魏玉森 魏海社区党委书记
黄福华 双月社区党委书记
王永军 双河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班,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张雯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设立督导组,张雯雯同志兼任督导组组长,王一森、毕宪磊为成员。
一、“红色物业”提质推广办公室
主 任:张雯雯 东城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副主任:王一森 东城街道组织干事
马 震 东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主任
成 员:宋 丹 东城街道宣传干事
毕宪磊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人员
张闪闪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人员
张素文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人员
卢 拓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人员
孔德祺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人员
袁 兵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 推行小区党支部全覆盖,对已建成的小区党支部进行体制推广,完善“小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楼栋长”的小区党建格局,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班子,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小区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专班
组 长:程江海 党工委统战委员
副组长:何茂雨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范 旭 东城派出所所长
史宝记 牡丹南路派出所所长
袁明岭 双河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孙建喜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主任
马 震 东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主任
张星海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桑 霞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陈 磊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王瑞敏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孙定和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高瑞丽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苏 杭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张 鑫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刘 威 东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针对小区存在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齐全、楼梯间堆放易燃杂物、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消防安全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带领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公开曝光一批典型处罚案例,加大宣传引导,彻底消除各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三、小区违法搭建整治专项行动专班
组 长:卢向军 党工委武装部长
副组长:周海军 东城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东城街道全体综合执法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针对小区存在的违法违章建设、乱设摊点、乱贴乱画、损坏绿地、占用公共面积等问题,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带领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小区环境。
四、物业收费管理专项行动专班
组 长:李新国 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张贞国 东城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 震 东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主任
吴庆真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海 强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桂梅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戚春花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新苑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红丽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印学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景云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永忠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于明洋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吴艳丽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油长玉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范玉峰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祥振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彭 伟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士贺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顺灿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针对小区存在的物业收费不合理、不公示甚至捆绑收费等问题,联合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带领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做到公共收益全公开,维护小区群众利益。
五、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专项行动专班
组 长:李新国 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张贞国 东城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 震 东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主任
吴庆真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海 强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桂梅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戚春花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新苑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红丽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印学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景云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永忠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于明洋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吴艳丽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油长玉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范玉峰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祥振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彭 伟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士贺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顺灿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合同意识不强,重收费、轻服务,质价不符,经营不规范等问题,联合区住建局,社区党委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依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六、小区公共服务用房清理专项行动专班
组 长:李新国 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张贞国 东城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 震 东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主任
吴庆真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海 强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桂梅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戚春花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新苑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红丽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印学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景云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永忠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于明洋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吴艳丽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油长玉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范玉峰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祥振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彭 伟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士贺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顺灿 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针对开发企业不及时移交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管理权限,擅自处分小区公共服务用房产权或使用权、以及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用途等问题,联合住建、综合执法、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党委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对所有开发小区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逐一清理摸底,对应建未建、擅自处分产权或使用权、以及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用途的,依据相关政策坚决整改,保障小区公共服务用房用于为居民提供服务。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