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政治上反动的学生的处理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政治上反动的学生的处理的通知
中发〔63〕496号
1963年7月23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据北京市反映,今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有极少数政治上反动的学生,一贯坚持反动立场,进行反革命活动,恶毒地攻击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三面红旗,大肆攻击党的反修正主义斗争,气焰十分嚣张。这些政治上反动的学生人数虽少,但其对我猖狂进攻的程度,已经相当甚至超过反右斗争中的极右分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认为,这些情况,是近几年来国际国内尖锐的阶级斗争形势在高等学校的必然反映。北京市的高等学校有这样的情况,全国高等学校也必然同样有这样的情况。对这一小撮政治上反动的学生,必须抓紧时机,通过揭发和批判,对他们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这对于打击反动气焰,划清敌我界限,提高阶级觉悟和在全国范围内纯洁干部队伍,都是十分必要的。

这些政治上反动的学生,按其言论行动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反革命活动,一贯污蔑和攻击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三面红旗;污蔑我党对修正主义的斗争。有些反革命小集团甚至妄图簒夺党的领导权。有的企图投敌叛国。

(二)一贯坚持修正主义的反动立场,自称是赫鲁晓夫和铁托的忠实信徒,系统散布修正主义观点,十分恶毒地攻击我党反对修正主义的斗争,明目张胆地表示要站出来和我们斗争到底。有的恶毒地谩骂党中央的领导人,公开宣扬“资本主义、修正主义比社会主义好”,甚至策划逃往外国。

(三)出身反动家庭,直系亲属被我镇压、判刑或管制,对党有刻骨的仇恨,叫嚣要为他们的亲属“伸冤”、“报仇”,甚至企图行凶,狂吠要“打倒共产党”。有的怀恨在心,反动言行十分隐蔽、阴险,企图长期潜伏,扬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四)有些右派分子和摘了帽子的右派分子,表现极坏,不仅妄图对过去的右派言行进行翻案,并且继续散布反动言论。

二、在这些应届毕业生中,除了有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罪行重、民愤大的,应该由公安部门逮捕法办外,属于以上四种类型的政治上反动的学生,应该在学校做完毕业鉴定以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揭露和批判。对他们一律不发毕业证书,不分配工作,并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该放到农场实行劳动教养二年至三年:

1.有反动言行,情节恶劣,态度顽抗的,有的又组织反动小集团而无悔改表示的;

2、对党有刻骨仇恨、图谋报复的;

3、一贯的、系统地坚持修正主义立场、观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该放到农场实行劳动考察二年至三年;

1、一贯坚持修正主义立场,观点,在经过批判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2、反动小集团中的主要成员,情节虽较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的;

3、已经摘了帽子的右派分子,坚持反动立场,表现很坏的。

(三)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中实行劳动教养或劳动考察的,应该按其错误严重程度,分别给以党纪和团纪处分。

四、对于有某些反动观点和修正主义观点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对三面红旗有某些不满情绪的应届毕业生,或者即使某些情节比较严重,但是未发展到对党进行攻击的应届毕业生,都不要进行批判、处理,主要采取批判教育的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五、关于批判处理这些政治上反动的应届毕业生的控制数字、批准权限和批判处理权限:

(一)进行批判处理的政治上反动的学生,必须严格控制在千分之二左右。(这是一个大体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掌握。各学校党委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切勿勉强凑数。)

(二)对这些政治上反动的学生进行批判和实行劳动教养、劳动考察,都必须经过省、市、自治区党委的批准。

(三)在学校范围内,对这些政治上反动的学生的批判和处理,都必须在学校党委亲自领导下进行,不能把这种权力下放给总支和支部。

六、对于实行劳动教养和劳动考察的学生,一律只发给低标准的生活补助费。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仍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负责。具体的领导和管理方法,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附上北京市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政治上反动的学生的七个例子,供各地参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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