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中政治上反動的學生的處理的通知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中政治上反動的學生的處理的通知
中發〔63〕496號
1963年7月23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據北京市反映,今年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中,有極少數政治上反動的學生,一貫堅持反動立場,進行反革命活動,惡毒地攻擊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和三面紅旗,大肆攻擊黨的反修正主義鬥爭,氣焰十分囂張。這些政治上反動的學生人數雖少,但其對我猖狂進攻的程度,已經相當甚至超過反右鬥爭中的極右分子。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認為,這些情況,是近幾年來國際國內尖銳的階級鬥爭形勢在高等學校的必然反映。北京市的高等學校有這樣的情況,全國高等學校也必然同樣有這樣的情況。對這一小撮政治上反動的學生,必須抓緊時機,通過揭發和批判,對他們進行嚴肅認真的處理,這對於打擊反動氣焰,劃清敵我界限,提高階級覺悟和在全國範圍內純潔幹部隊伍,都是十分必要的。

這些政治上反動的學生,按其言論行動的表現,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

(一)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反革命活動,一貫污衊和攻擊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三面紅旗;污衊我黨對修正主義的鬥爭。有些反革命小集團甚至妄圖簒奪黨的領導權。有的企圖投敵叛國。

(二)一貫堅持修正主義的反動立場,自稱是赫魯曉夫和鐵托的忠實信徒,系統散布修正主義觀點,十分惡毒地攻擊我黨反對修正主義的鬥爭,明目張胆地表示要站出來和我們鬥爭到底。有的惡毒地謾罵黨中央的領導人,公開宣揚「資本主義、修正主義比社會主義好」,甚至策劃逃往外國。

(三)出身反動家庭,直系親屬被我鎮壓、判刑或管制,對黨有刻骨的仇恨,叫囂要為他們的親屬「伸冤」、「報仇」,甚至企圖行兇,狂吠要「打倒共產黨」。有的懷恨在心,反動言行十分隱蔽、陰險,企圖長期潛伏,揚言「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四)有些右派分子和摘了帽子的右派分子,表現極壞,不僅妄圖對過去的右派言行進行翻案,並且繼續散布反動言論。

二、在這些應屆畢業生中,除了有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罪行重、民憤大的,應該由公安部門逮捕法辦外,屬於以上四種類型的政治上反動的學生,應該在學校做完畢業鑑定以後,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揭露和批判。對他們一律不發畢業證書,不分配工作,並且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一)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該放到農場實行勞動教養二年至三年:

1.有反動言行,情節惡劣,態度頑抗的,有的又組織反動小集團而無悔改表示的;

2、對黨有刻骨仇恨、圖謀報復的;

3、一貫的、系統地堅持修正主義立場、觀點,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

(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該放到農場實行勞動考察二年至三年;

1、一貫堅持修正主義立場,觀點,在經過批判後,確有悔改表現的;

2、反動小集團中的主要成員,情節雖較嚴重,但確有悔改表現的;

3、已經摘了帽子的右派分子,堅持反動立場,表現很壞的。

(三)共產黨員和共青團員中實行勞動教養或勞動考察的,應該按其錯誤嚴重程度,分別給以黨紀和團紀處分。

四、對於有某些反動觀點和修正主義觀點的應屆畢業生以及對三面紅旗有某些不滿情緒的應屆畢業生,或者即使某些情節比較嚴重,但是未發展到對党進行攻擊的應屆畢業生,都不要進行批判、處理,主要採取批判教育的方法,幫助他們改正錯誤。

五、關於批判處理這些政治上反動的應屆畢業生的控制數字、批准權限和批判處理權限:

(一)進行批判處理的政治上反動的學生,必須嚴格控制在千分之二左右。(這是一個大體的規定,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具體掌握。各學校黨委必須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切勿勉強湊數。)

(二)對這些政治上反動的學生進行批判和實行勞動教養、勞動考察,都必須經過省、市、自治區黨委的批准。

(三)在學校範圍內,對這些政治上反動的學生的批判和處理,都必須在學校黨委親自領導下進行,不能把這種權力下放給總支和支部。

六、對於實行勞動教養和勞動考察的學生,一律只發給低標準的生活補助費。對他們的管理和教育,仍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學校負責。具體的領導和管理方法,由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附上北京市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中政治上反動的學生的七個例子,供各地參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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