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14〕14号
2014年3月16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近年来,中央就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防范意识不强、执行政策不严等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外逃现象时有发生,给党和国家造成恶劣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现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要继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中办发〔20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纪发〔2004〕2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从严把关,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国(境)。对违规审核审批或不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要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23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要及时督促因公出国(境)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在回国(境)后7天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证件交由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督促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2014年4月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的现象。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两项法规及其配套文件,督促领导干部如实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了解掌握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任职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该调整的坚决予以调整;对领导干部本人欺瞒组织、私自获取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果断处置、严肃查处。

  四、加强协作配合与信息沟通。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现有领导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要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和外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主动地做好防范领导干部外逃有关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4年3月16日


本作品来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后的中国共产党文件。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CPC 1],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各直属机构[CPC 2])制定的公文,可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1. 《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1集,总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识,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回法庭等机构)党组(机关党组、分党组、党组小组、党组性质的党委)等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制定的公文,视同“直属机构”制定。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讲话和其它文件是否属于以上范围,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中存在争议。在有进一步共识之前,本模板的使用仅限于以上所列之文件。对于已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保护期的其他中国共产党文件,应使用版权失效模板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