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領土主权劫走我国漁民的声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香港英国当局“九龙及荃湾暴动报告书”的声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关于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領土主权劫走我国漁民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59年2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抗議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領土主权、劫掠和虐待我国漁民的非法行为的再次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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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海防部队报告,1959年2月22日,南越海軍非法侵入我国西沙群島中的琛航島,劫走我漁民82人,掠走我漁船5只和其他財物。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受权發表声明如下:
西沙群島是中国的領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51年8月15日和1956年5月29日对此曾經作过庄严的声明。現在,南越海軍竟公然侵犯我国領土主权,劫走我国漁民和漁船,这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極大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南越当局必須立即全部釋放被劫走的中国漁民,交还被掠走的所有漁船和其他財物,赔偿被劫走漁民的損失,并且保证今后不再發生类此的非法事件。否則,南越当局必須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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