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劫走我国渔民的声明

根据我国海防部队报告,1959年2月22日,南越海军非法侵入我国西沙群岛中的琛航岛,劫走我渔民82人,掠走我渔船5只和其他财物。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受权发表声明如下:

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51年8月15日和1956年5月29日对此曾经作过庄严的声明。现在,南越海军竟公然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劫走我国渔民和渔船,这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南越当局必须立即全部释放被劫走的中国渔民,交还被掠走的所有渔船和其他财物,赔偿被劫走渔民的损失,并且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此的非法事件。否则,南越当局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