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办公厅通知/2010年8月14日
← | 国务院公告/2010年8月14日 | 文化部办公厅在为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期间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紧急通知 2010年8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办公厅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各直属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10年8月15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并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为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各文化单位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决定,凡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须升国旗的,均应下半旗志哀。
- 全国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停止组织一切娱乐活动。
- 全国所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各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棋牌室等场所以及文化馆(宫、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停止一切演出、娱乐、放映、棋牌等相关活动;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停止一切游戏、音乐、影视等相关娱乐活动;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停止一切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等娱乐活动。
- 接到本通知后,请将在2010年8月15日全国哀悼活动期间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要求,立即传达到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及本地区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及经营单位,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决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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