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辦公廳通知/2010年8月14日

國務院公告/2010年8月14日 文化部辦公廳在為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難同胞舉行全國哀悼活動期間停止公共娛樂活動的緊急通知
2010年8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各直屬單位: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10年8月15日舉行全國哀悼活動,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並停止公共娛樂活動。為貫徹國務院決定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全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和各文化單位要堅決落實國務院決定,凡按照國旗法規定當天須升國旗的,均應下半旗誌哀。
  2. 全國文化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停止組織一切娛樂活動。
  3. 全國所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止一切娛樂活動。各影劇院、歌舞娛樂場所、遊藝娛樂場所、棋牌室等場所以及文化館(宮、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停止一切演出、娛樂、放映、棋牌等相關活動;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停止一切遊戲、音樂、影視等相關娛樂活動;各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停止一切網絡音樂、網絡遊戲、網絡動漫、網絡影視等娛樂活動。
  4. 接到本通知後,請將在2010年8月15日全國哀悼活動期間停止公共娛樂活動的要求,立即傳達到本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及本地區各類文化娛樂場所及經營單位,並加強督導檢查,對違反決定的,依法予以查處。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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