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說史略/第一篇

 序言 中國小說史略
第一篇 史家對於小說之著錄及論述
第二篇 

小說之名,昔者見於莊周之云「飾小說以干[1]縣令」(《莊子》《外物》),然案其實際,乃謂瑣屑之言,非道術所在,與後來所謂小說者固不同。桓譚言 「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喻,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李善註《文選》三十一引《新論》)始若與後之小說近似,然《莊子》云堯問孔子,《淮南子》云共工爭帝地維絕,當時亦多以為「短書不可用」,則此小說者,仍謂寓言異記,不本經傳,背於儒術者矣。後世眾說,彌復紛紜,今不具論,而徵之史:緣自來論斷藝文,本亦史官之職也。

秦既燔滅文章以愚黔首,漢興,則大收篇籍,置寫官,成哀二帝,復先後使劉向及其子歆校書稀府,歆乃總群書而奏其《七略》。《七略》今亡,班固作《漢書》,刪其要為《藝文志》,其三曰《諸子略》,所錄凡十家,而謂「可觀者九家」,小說則不與,然尚存於末,得十五家。班固於志自有註,其有某曰云云者,唐顏師古註也。

  • 《伊尹說》二十七篇。(其語淺薄,似依託也。)
  • 《鬻子說》十九篇。(後世所加。)
  • 《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 《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記事也。)
  • 《師曠》六篇。(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託之。)
  • 《務成子》十一篇。(稱堯問,非古語。)
  • 《宋子》十八篇。(孫卿道宋子,其言黃老意。)
  • 《天乙》三篇。(天乙謂湯,其言殷時者,皆依託也。)
  • 《黃帝說》四十篇。(迂誕依託。)
  • 《封禪方說》十八篇。(武帝時。)
  • 《待詔臣饒心術》二十五篇。(武帝時。師古曰,劉向《別錄》云:「饒,齊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時待詔,作書,名曰《心術》。」)
  • 《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應劭曰,道家也,好養生事,為未央之術。)
  • 《臣壽周紀》七篇。(項國圉人,宣帝時。)
  • 《虞初周說》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時以方士侍郎,號黃車使者。應劭曰:其說以《周書》為本。師古曰,《史記》云:「虞初,洛陽人。」即張衡《西京賦》「小說九百,本自虞初」者也。)
  • 《百家》百三十九卷。

右小說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

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右所錄十五家,梁時已僅存《青史子》一卷,至隋亦佚;惟據班固註,則諸書大抵或托古人,或記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淺薄,記事者近史而悠繆者也。

唐貞觀中,長孫無忌等修《隋書》,《經籍志》撰自魏徵,祖述晉荀勖《中經簿》而稍改變,為經史子集四部,小說故隸於子。其所著錄,《燕丹子》而外無晉以前書,別益以記談笑應對,敘藝術器物遊樂者,而所論列則仍襲《漢書》《藝文志》(後略稱《漢志》):

小說者,街談巷語之說也,《傳》載輿人之頌,《詩》美詢於芻蕘,古者聖人在上,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而庶人謗;孟春,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觀人詩以知風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途說,靡不畢紀,周官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避忌,而職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觀其衣物是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

石晉時,劉昫等因韋述舊史作《唐書》《經籍志》(後略稱《唐志》)則以毋炯等所修之《古今書錄》為本,而意主簡略,刪其小序發明,史官之論述由是不可見。所錄小說,與《隋書》《經籍志》(後略稱《隋志》)亦無甚異,惟刪其亡書,而增張華《博物志》十卷,此在《隋志》,本屬雜家,至是乃入小說。

宋皇祐中,曾公亮等被命刪定舊史,撰志者歐陽修,其《藝文志》(後略稱《新唐志》)小說類中,則大增晉至隋時著作,自張華《列異傳》戴祚《甄異傳》至吳筠《續齊諧記》等志神怪者十五家一百十五卷,王延秀《感應傳》至侯君素《旌異記》等明因果者九家七十卷,諸書前志本有,皆在史部雜傳類,與耆舊高隱孝子良吏列女等傳同列,至是始退為小說,而史部遂無鬼神傳;又增益唐人著作,如李恕《誡子拾遺》等之垂教誡,劉孝孫《事始》等之數典故,李涪《刊誤》等之糾訛謬,陸羽《茶經》等之敘服用,並入此類,例乃愈棼,元修《宋史》,亦無變革,僅增蕪雜而已。

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二十八)以小說繁夥,派別滋多,於是綜核大凡,分為六類:

  • 一曰志怪:《搜神》,《述異》,《宣室》,《酉陽》之類是也;
  • 一曰傳奇:《飛燕》,《太真》,《崔鶯》,《霍玉》之類是也;
  • 一曰雜錄:《世說》,《語林》,《瑣言》,《因話》之類是也;
  • 一曰叢談:《容齋》,《夢溪》,《東谷》,《道山》之類是也;
  • 一曰辯訂:《鼠璞》,《雞肋》,《資暇》,《辯疑》之類是也;
  • 一曰箴規:《家訓》,《世範》,《勸善》,《省心》之類是也。

清乾隆中,敕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以紀昀總其事,於小說別為三派,而所論列則襲舊志。

……跡其流別,凡有三派:其一敘述雜事,其一記錄異聞,其一綴緝瑣語也。唐宋而後,作者彌繁,中間誣謾失真,妖妄熒聽者,固為不少,然寓勸戒,廣見聞,資考證者,亦錯出其中。班固稱「小說家流蓋出於稗官」,如淳註謂「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然則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雜廢矣。今甄錄其近雅馴者,以廣見聞,惟猥鄙荒誕,徒亂耳目者,則黜不載焉。

《西京雜記》六卷。《世說新語》三卷。……
右小說家類雜事之屬……
《山海經》十八卷。《穆天子傳》六卷。《神異經》一卷。……
《搜神記》二十卷。……《續齊諧記》一卷。……
右小說家類異聞之屬……
《博物志》十卷。《述異記》二卷。《酉陽雜俎》二十卷,《續集》十卷。……

右小說家類瑣語之屬……

右三派者,校以胡應麟之所分,實止兩類,前一即雜錄,後二即志怪,第析敘事有條貫者為異聞,鈔錄細碎者為瑣語而已。傳奇不著錄;叢談辯訂箴規三類則多改隸於雜家,小說範圍,至是乃稍整潔矣。然《山海經》《穆天子傳》又自是始退為小說,案語云,「《穆天子傳》舊皆入起居註類,……實則恍忽無徵,又非《逸周書》之比,……以為信史而錄之,則史體雜,史例破矣。今退置於小說家,義求其當,無庸以變古為嫌也。」於是小說之志怪類中又雜入本非依托之史,而史部遂不容多含傳說之書。

至於宋之平話,元明之演義,自來盛行民間,其書故當甚夥,而史志皆不錄。惟明王圻作《續文獻通考》,高儒作《百川書志》,皆收《三國志演義》及《水滸傳》,清初錢曾作《也是園書目》,亦有通俗小說《三國志》等三種,宋人詞話《燈花婆婆》等十六種。然《三國》《水滸》,嘉靖中有都察院刻本,世人視若官書,故得見收,後之書目,尋即不載,錢曾則專事收藏,偏重版本,緣為舊刊,始以入錄,非於藝文有真知,遂離叛於曩例也。史家成見,自漢迄今蓋略同:目錄亦史之支流,固難有超其分際者矣。

编辑

  1. 此處「干」非「幹」字。「干」,可作「求」解。中國大陸等地的簡化字將「幹」簡化爲「干」,故易有混淆。(維基文庫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