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史略/第一篇

 序言 中国小说史略
第一篇 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第二篇 

小说之名,昔者见于庄周之云“饰小说以干[1]县令”(《庄子》《外物》),然案其实际,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桓谭言 “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李善注《文选》三十一引《新论》)始若与后之小说近似,然《庄子》云尧问孔子,《淮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当时亦多以为“短书不可用”,则此小说者,仍谓寓言异记,不本经传,背于儒术者矣。后世众说,弥复纷纭,今不具论,而征之史:缘自来论断艺文,本亦史官之职也。

秦既燔灭文章以愚黔首,汉兴,则大收篇籍,置写官,成哀二帝,复先后使刘向及其子歆校书稀府,歆乃总群书而奏其《七略》。《七略》今亡,班固作《汉书》,删其要为《艺文志》,其三曰《诸子略》,所录凡十家,而谓“可观者九家”,小说则不与,然尚存于末,得十五家。班固于志自有注,其有某曰云云者,唐颜师古注也。

  • 《伊尹说》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
  • 《鬻子说》十九篇。(后世所加。)
  • 《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 《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
  • 《师旷》六篇。(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
  • 《务成子》十一篇。(称尧问,非古语。)
  • 《宋子》十八篇。(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
  • 《天乙》三篇。(天乙谓汤,其言殷时者,皆依托也。)
  • 《黄帝说》四十篇。(迂诞依托。)
  • 《封禅方说》十八篇。(武帝时。)
  • 《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武帝时。师古曰,刘向《别录》云:“饶,齐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时待诏,作书,名曰《心术》。”)
  • 《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应劭曰,道家也,好养生事,为未央之术。)
  • 《臣寿周纪》七篇。(项国圉人,宣帝时。)
  • 《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师古曰,《史记》云:“虞初,洛阳人。”即张衡《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者也。)
  • 《百家》百三十九卷。

右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右所录十五家,梁时已仅存《青史子》一卷,至隋亦佚;惟据班固注,则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

唐贞观中,长孙无忌等修《隋书》,《经籍志》撰自魏徵,祖述晋荀勖《中经簿》而稍改变,为经史子集四部,小说故隶于子。其所著录,《燕丹子》而外无晋以前书,别益以记谈笑应对,叙艺术器物游乐者,而所论列则仍袭《汉书》《艺文志》(后略称《汉志》):

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传》载舆人之颂,《诗》美询于刍荛,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避忌,而职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其衣物是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

石晋时,刘昫等因韦述旧史作《唐书》《经籍志》(后略称《唐志》)则以毋炯等所修之《古今书录》为本,而意主简略,删其小序发明,史官之论述由是不可见。所录小说,与《隋书》《经籍志》(后略称《隋志》)亦无甚异,惟删其亡书,而增张华《博物志》十卷,此在《隋志》,本属杂家,至是乃入小说。

宋皇祐中,曾公亮等被命删定旧史,撰志者欧阳修,其《艺文志》(后略称《新唐志》)小说类中,则大增晋至隋时著作,自张华《列异传》戴祚《甄异传》至吴筠《续齐谐记》等志神怪者十五家一百十五卷,王延秀《感应传》至侯君素《旌异记》等明因果者九家七十卷,诸书前志本有,皆在史部杂传类,与耆旧高隐孝子良吏列女等传同列,至是始退为小说,而史部遂无鬼神传;又增益唐人著作,如李恕《诫子拾遗》等之垂教诫,刘孝孙《事始》等之数典故,李涪《刊误》等之纠讹谬,陆羽《茶经》等之叙服用,并入此类,例乃愈棼,元修《宋史》,亦无变革,仅增芜杂而已。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二十八)以小说繁伙,派别滋多,于是综核大凡,分为六类:

  • 一曰志怪:《搜神》,《述异》,《宣室》,《酉阳》之类是也;
  • 一曰传奇:《飞燕》,《太真》,《崔莺》,《霍玉》之类是也;
  • 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是也;
  • 一曰丛谈:《容斋》,《梦溪》,《东谷》,《道山》之类是也;
  • 一曰辩订:《鼠璞》,《鸡肋》,《资暇》,《辩疑》之类是也;
  • 一曰箴规:《家训》,《世范》,《劝善》,《省心》之类是也。

清乾隆中,敕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纪昀总其事,于小说别为三派,而所论列则袭旧志。

……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缉琐语也。唐宋而后,作者弥繁,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班固称“小说家流盖出于稗官”,如淳注谓“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然则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今甄录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徒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

《西京杂记》六卷。《世说新语》三卷。……
右小说家类杂事之属……
《山海经》十八卷。《穆天子传》六卷。《神异经》一卷。……
《搜神记》二十卷。……《续齐谐记》一卷。……
右小说家类异闻之属……
《博物志》十卷。《述异记》二卷。《酉阳杂俎》二十卷,《续集》十卷。……

右小说家类琐语之属……

右三派者,校以胡应麟之所分,实止两类,前一即杂录,后二即志怪,第析叙事有条贯者为异闻,钞录细碎者为琐语而已。传奇不著录;丛谈辩订箴规三类则多改隶于杂家,小说范围,至是乃稍整洁矣。然《山海经》《穆天子传》又自是始退为小说,案语云,“《穆天子传》旧皆入起居注类,……实则恍忽无征,又非《逸周书》之比,……以为信史而录之,则史体杂,史例破矣。今退置于小说家,义求其当,无庸以变古为嫌也。”于是小说之志怪类中又杂入本非依托之史,而史部遂不容多含传说之书。

至于宋之平话,元明之演义,自来盛行民间,其书故当甚夥,而史志皆不录。惟明王圻作《续文献通考》,高儒作《百川书志》,皆收《三国志演义》及《水浒传》,清初钱曾作《也是园书目》,亦有通俗小说《三国志》等三种,宋人词话《灯花婆婆》等十六种。然《三国》《水浒》,嘉靖中有都察院刻本,世人视若官书,故得见收,后之书目,寻即不载,钱曾则专事收藏,偏重版本,缘为旧刊,始以入录,非于艺文有真知,遂离叛于曩例也。史家成见,自汉迄今盖略同:目录亦史之支流,固难有超其分际者矣。

  1. 此处“干”非“干”字。“干”,可作“求”解。中国大陆等地的简化字将“干”简化为“干”,故易有混淆。(维基文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