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就中央、中国两航空公司财产事的声明

就中央、中国两航空公司财产事声明
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 局长钟赤兵
1949年12月23日
发布于人民日报12月24日頭版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报

据香港消息,国民党残余匪帮,企图将我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的产业非法盗卖与美籍陈纳德、魏劳尔;陈、魏二人已据此向香港政府要求窃取并运走我两公司在香港的资产。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周总理早在十二月三日即已郑重声明:“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为我中央人民政府所有,受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直接管辖。两航空公司留在香港的资财,只有我中央人民政府和我中央人民政府所委托的人员,才有权处置,决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手段侵犯、移动或损害”;国民党残余匪帮的这种盗卖企图与陈纳德、魏劳尔的胡言乱语,显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中航合同第九章第二节规定,中航股权不得让与私人,足见国民党残余匪帮与孙纳德、魏劳尔的勾结是私相授受,毫无根据。

我周总理前已指出:“如两航空公司留港资产,有被非法侵犯,移动或损坏情事,则香港政府必须负完全责任,并将引起相应的后果”。由于陈纳德、魏劳尔企图非法侵犯与移动我两航空公司留港资产,我们再一次提起香港政府对于这一声明的注意。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