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總統二二八事件談話
← | 93年二二八事件談話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總統二二八事件談話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2月28日于臺北市 发布机关:中華民國總統 陳水扁 发布于總統府新聞:總統參加二二八事件五十八週年中樞紀念儀式 |
95年二二八事件談話 |
今天是二二八事件五十八週年紀念日,阿扁首先再次代表政府向二二八受難者及家屬致敬和致歉。十年前,國家透過立法,將二二八訂為「和平紀念日」,絕對不是因為五十八年前的二二八這天是和平日,二二八那一天是台灣人非常心痛的日子,但是二二八事件發生迄今超過半個世紀,我們要讓過去或未來的執政者以及台灣人民,都能記取事件的教訓,以宣示和平的真正意義。
大家要知道,和平有許多要件,必須有充分的溝通、瞭解尊重、和解,才有和平可言,不論在一個社會內部、不同族群之間、或國與國之間,都是如此。這是阿扁之所以用心良苦,提出全面對話協商與和解的最主要原因。
昨天晚間阿扁與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會面時,送給柯林頓的見面禮是一把薩克斯風,上面刻著美國著名黑人人權鬥士金恩博士的名言:「現在正是把我們國家從種族不公的流砂中引領到手足情感的磐石上的時候」。柯林頓總統也說,民主是一項藝術,他不但高度肯定最近的「扁宋會」,也表示朝野要和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美國在一九九四年選舉後,民主黨變成國會少數黨,要與共和黨合作,民主黨內部壓力、雜音很大,所以他說和解需要勇氣,更加需要信心。
二二八事件、清鄉、以及之後的白色恐怖,是威權時期國家大規模有系統侵害人權的血淚史,儘管受害者和涉及的相關人士,各個族群都有,但仍埋下了族群間猜忌、甚至仇恨的種子。而正因為在長期戒嚴之下,沒有人敢正視這個問題,更別提透過對話、歷史真相的釐清,來消滅不必要的誤會與仇恨、來幫助彼此的瞭解、甚至進行和解。所以超過半個世紀以來,這塊土地上的每個人,都受到了影響,無法真正張開雙手、敞開胸懷,擁抱彼此的不同歷史記憶與遭遇,也無法分享共同經歷的傷痛。
解嚴之後,儘管政府採取了諸多措施,包括對直接的受害者和家屬進行補償和恢復名譽等,以期彌補、匡正過去的負面遺產,同時確保未來不會再有類似情況發生。但需要努力的地方還很多,現階段最重要的有兩個目標:
第一、和解不是和稀泥,和解不是沒有是非,和解要以真相作為基礎,有真相才有和解,所以我們應該加速歷史真相的釐清與公開,對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檔案積極進行整理與統計,而對於不論是在國家檔案局或其他相關單位所掌握的資料,都能依照正當程序對外全部公開,讓世人能瞭解歷史的真相。
第二、二二八事件是少數當權者權力的濫用,也可說二二八事件是人權事件,所以為了加強人權的保障,在未來的憲改工程中,要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基礎以憲法來規定,也就是可以把國家人權委員會入憲,並依據國際人權最高標準,充實憲法對人權的相關保障條款。 除此之外,在這個「和平紀念日」,阿扁要針對攸關我們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生存的重要課題,再次提出台灣的訴求,因為儘管在這塊土地上,多數人民對於紀念日所表彰的人權及和平的精神,都已經有了深刻的體認。但是,對於和平的追求與渴望,到二二八事件發生超過半個世紀後的今天,依舊是台灣人一直追求的夢想,以及努力的目標。
最近兩岸春節包機直航的順利推動,確實為台海的和平,帶來了曙光,開啟了兩岸良性互動與對話協商的機會之窗。但台灣的人民還是天天活在七百多枚飛彈威脅的陰影下,而最近中國所推動的《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更為兩岸關係與區域和平的安全與穩定,投下一個不定時炸彈。
國際社會,包括美國、日本、歐洲國家對於台海和平的關切,以及對台灣人民追求民主與和平的支持和鼓勵,我們感謝與銘誌在心,阿扁也呼籲國際社會繼續關切中國即將表決的《反分裂國家法》。而台灣的政府和人民,也會用最大的誠意與最負責任的態度,繼續維護並捍衛台海和平穩定的現狀。
在二二八和平紀念日的今天,在二二八紀念碑前,讓我們一起用最積極的方式,傷痛為未來讓我們自己更好、更良善的力量,這是最好的紀念。因此阿扁要在此提出最謙卑、也是最嚴肅的呼籲:讓我們用牽手護台灣的心,一起促進和解、創造和平。
最後,阿扁再次強調,無真相就無和解,無和解就無和平。最近大家最關心「扁宋會」,和解的真相是什麼?阿扁在此要向大家簡單報告,去年年底十二月立法委員選後,有一次阿扁與李前總統見面談到很多事,也談到立法委員選舉的結果,我們都不滿意,但是我們必須接受,因為這是台灣人民透過民主的選票所做的決定,但我們也警覺到這麼低的投票率所代表的意義,是台灣人民對朝野政黨對抗、惡鬥感到不甘心,是台灣人民對政府機器再繼續內耗、空轉下去已經感到疲累,除了朝野和解、政黨合作否則永無寧日,如此一來百姓要如何生活、經濟要如何發展,阿扁很欽佩也感謝李前總統主動提起,在此時此刻更要與親民黨和解、坐下來與宋主席合作,終於促成本(二)月二十四日的「扁宋會」。對兩岸和平、國家主權與台灣前途我們有很大的歧見與分野,但是為了國家、為了土地、為了人民必須求同存異,阿扁作為二屆都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職的第十、第十一任的總統,我非常清楚,我的主張也很具體,就是「扁宋會」那天我最後的結論,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的主權屬於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台灣的前途有任何改變,也只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我不敢說是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全體一致的聲音,但是我有信心,這絕對是台灣優先、台灣主體意識的主要潮流意見,今天二二八紀念活動,阿扁除了參加官方的活動外,今天晚間也要參加民間的活動要與大家一起為台灣點燈、為人民祈福。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