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朝名臣言行錄 (四部叢刊本)/卷第三之一
五朝名臣言行錄 卷第三之一 宋 朱熹 撰 景海鹽張氏涉園藏宋刊本
|
五朝名臣言行録卷第三之一
丞相向文簡公
公名敏中字常之開封人登進士第通
判吉州除左司諫知制誥權判大理寺
岀知廣州召還爲樞宻直學士未幾拜
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宻院事咸平初以
兵部侍郎叅知政事四年進同平章事
岀知永興軍爲鄜延路縁邊安撫使知
河南府封泰山祀汾隂皆爲留守五年
復拜同平章事天禧三年薨年七十二
太宗飛白書張詠向敏中二人名付中書曰
二人者名臣爲朕記之向公自貟外郎爲
諫議知樞宻院止百餘日咸平四年除平
章事後坐事岀知永興駕幸澶淵手賜宻
詔盡付西鄙得便冝從事公得詔藏之視
政如常㑹人大儺有告禁卒欲𠋣儺爲
亂者宻使麾兵甲衣伏廡下幕中明
日盡召賔僚兵官置酒縱閱無一人預知
者命儺入先令馳騁於中門外後召至堦
公振𬒮一揮伏卒齊岀盡擒之果各懷短
刄即席誅之勦訖屏屍亟命灰沙埽庭張
樂宴飲賔從股慄〈歸田録〉
眞宗時向文簡除右僕射麻下日李昌武爲
翰林學士當對 上謂之曰朕自即位以
來未甞除僕射今日以命敏中此殊命也
敏中應甚喜對曰臣今日早𠋫對亦未知
宣麻不知敏中何如 上曰敏中門下今
日賀客必多卿徃觀之明日却對來勿言
朕意也昌武𠋫丞相歸乃徃見丞相方謝
客門闌悄然無一人昌武與向親徑入見
之徐賀曰今日聞降麻士大夫莫不歡慰
朝野相慶公但唯唯又曰自 上即位未
甞除端揆此非常之命自非勲德隆重眷
𠋣殊越何以至此公復唯唯終不測其意
又歴陳前丗爲僕射者勲勞德業之盛禮
命之重公亦唯唯卒無一言旣退復使人
至庖厨中問今日有無親戚賔客飲宴者
亦寂無一人明日再對 上問昨日見敏
中之意何如乃具以所見對 上𥬇曰向
敏中大耐官職〈筆談〉
向相在西京有僧暮過村民家求𭔃止主人
不許僧求寢於門外車箱中許之夜中有
盗入其家自墻上扶一婦人并囊衣而岀
僧適不寐見之自念不爲主人所納而強
求宿今主人亡其婦及財明日必執我詣
縣矣因夜亡去不敢循故道走荒草中忽
墮眢井則婦人已爲人所殺先在其中矣
明日主人搜訪亡財及子婦屍得之井中
執以詣縣掠治僧自誣云與子婦姦誘與
俱亡恐爲人所得因殺之投井中暮夜不
覺失足亦墜其中贓在井傍亡失不知何
人所取獄成言府府皆不以爲疑獨敏中
以贓不獲疑之引僧詰問數四僧服罪但
言某前生當此人死無可言者敏中固
問之僧乃以實對敏中因宻使吏訪其賊
吏食於村店店嫗聞其自府中來不知其
吏也問之曰僧某者其獄何如吏給之曰
昨日已笞死於市矣嫗嘆息曰今獲賊
則何如吏曰府巳誤决此獄矣雖獲賊亦
不敢問也嫗曰然則言之無傷矣婦人者
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殺也吏曰其人安在
嫗指示其舎吏就舎中掩捕獲之案問具
服并得其贓一府咸以爲神〈記聞〉
敏中爲柴氏所訟罷相岀鎭時舊相岀鎮者
多不以吏事爲意冦萊公雖有重名所至
之處終日遊宴所愛伶人或付與冨室輙
厚有所得然人皆樂之不以爲非也張齊
賢儻蕩任情𫉬劫盗或時縱遣之所至尤
不治 上聞之皆不以爲善唯敏中勤於
政事所至著稱 上曰大臣岀臨四方唯
向敏中盡心於民事耳於是有復用之意
㑹夏州李繼遷末年兵敗傷〈爲潘羅支所射傷〉自
度危且死屬其子德明〈小字阿夷〉必歸朝廷曰
一表不聽則再請雖累百表不得請勿止
也繼遷卒德明納欵 上亦欲息兵乃自
永興徙敏中知延州受其降事畢徙知河
南府東封西祀皆以敏中爲東京留守西
祀還遂復爲相薨於位〈記聞〉
公性端厚明辨遇事敏速暁民政識大體判
大理寺時没入祖吉贓錢分賜法吏公引
鍾離意委珠事獨不受知廣州至荆南即
市南藥以徃在官一無所須以廉清聞在
宻院時西北用兵道路斥𠋫走集之所罔
不周知宻静逺權累在衡軸門無私謁諸
子不令𨤲務雖當大事已不預焉審於
采拔不妄推薦時以重德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