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余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余庆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余庆县自然资源局、余庆县统计局
2022年3月18日
http://www.zgyq.gov.cn/bmxzxxgk/xzrzyj/bfblmzrzyj/tzgg/202203/t20220318_73047112.html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一项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工作始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据实开展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历时3年,5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2.7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实地举证图斑3.5万个,高清影像举证6万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调查成果顺利通过国家、省、市三级验收。

按照国家、省、市自上而下公布“三调”主要数据的要求,现将全县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37607.16公顷(564107.40亩)。其中,水田12621.54公顷(189323.10亩),占全县耕地的33.56%;旱地24985.62公顷(374784.30亩),占全县耕地的66.44%。全县10个乡镇中,白泥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15.85%。

全县耕地均位于一年两熟地区。

全县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32.66公顷(7989.90亩),占全县耕地的1.4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48.63公顷(44229.45亩),占全县耕地的7.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 度)的耕地17383.19公顷(260747.85亩),占全县耕地的46.2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116.41公顷(181746.15亩),占全县耕地的32.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626.27公顷(69394.05亩),占全县耕地的12.3%。

(二)林地93726.94公顷(1405904.10 亩)。其中,乔木林地88250.86公顷(1323762.90亩),占全县林地的94.16%;竹林地228.03公顷(3420.45亩),占全县林地的0.24%;灌木林地4886.34公顷(73295.10亩),占全县林地的5.21%;其他林地361.71公顷(5425.65 亩),占全县林地的0.39%。

(三)草地171.56公顷(2573.40 亩)。全县草地全为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白泥镇、大乌江镇。

(四)湿地6.52公顷(97.8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白泥镇、花山乡。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80.34公顷(104705.1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283.57公顷(19253.5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8.39%;村庄用地5367.69公顷(80515.3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6.89%;采矿用地246.77公顷(3701.5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5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2.31公顷(1234.6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18%。

(六)交通运输用地3058.10公顷(45871.50亩)。其中,公路用地1562.15公顷(23432.2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1.08%;农村道路1480.31公顷(22204.6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8.41%;港口码头用地15.64公顷(234.6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0.51%。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423.57公顷(66353.55亩)。其中,河流水面1597.38公顷(23960.7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6.11%;水库水面2318.40公顷(34776.0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2.41%;坑塘水面251.61公顷(3774.1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69%;沟渠75.59公顷(1133.8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71%;水工建筑用地180.59公顷(2708.8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08%。

二、省级专项调查数据

全县石漠化耕地共3981.00公顷(59715.00亩),主要分布在敖溪镇、龙家镇和关兴镇,占全县石漠化耕地总面积的44.01%。

全县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1个,坝区内耕地面积为360.76公顷(5411.45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0.96%;坝区内6度以下的耕地为351.38公顷(5270.64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0.93%。主要分布在白泥镇。

全县54.67%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19.98%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19.63%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3.17%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2.56%的土地坡度在2度以下(含2度)。6度以下(含6度)相对平缓的土地主要分布在白泥镇、松烟镇和龙家镇,占全县6度以下(含6度)土地的51.32%

    三、成果应用 全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我县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面临的挑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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