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虹堤記
作者:歐陽修 北宋
1046年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21》和《歐陽修集/卷064

有自岳陽至者,以滕侯之書、洞庭之圖來告曰:「願有所記。」予發書按圖,自岳陽門西距金鷄之右,其外隱然隆高以長者,曰偃虹堤。問其作而名者,曰:「吾滕侯之所為也。」問其所以作之利害,曰:「洞庭天下之至險,而岳陽,荊、潭、黔、蜀四會之沖也。昔舟之往來湖中者,至無所寓,則皆泊南津,其有事于州者遠且勞,而又常有風波之恐,覆溺之虞。今舟之至者皆泊堤下,有事于州者,近而且無患。」問其大小之制,用人之力,曰:「長一千尺,高三十尺,厚加二尺,而殺其上得厚三分之二,用民力萬有五千五百工,而不逾時以成。」問其始作之謀,曰:「州以事上轉運使,轉運使擇其吏之能者行視可否,凡三反覆,而又上于朝廷,決之三司,然後曰可,而皆不能易吾侯之議也。」曰:「此君子之作也,可以書矣。」

蓋慮於民也深,則其謀始也精,故能用力少而為功多。夫以百步之堤,禦天下至險不測之虞,惠其民而及于荊、潭、黔、蜀,凡往來湖中,無遠邇之人皆蒙其利焉。且岳陽四會之沖,舟之來而止者,日凡有幾!使堤土石幸久不朽,則滕侯之惠利於人物,可以數計哉?夫事不患于不成,而患于易壞。蓋作者未始不欲其久存,而繼者常至于殆廢。自古賢智之士,為其民捍患興利,其遺蹟往往而在。使其繼者皆如始作之心,則民到于今受其賜,天下豈有遺利乎?此滕侯之所以慮,而欲有紀于後也。

滕侯志大材高,名聞當世。方朝廷用兵急人之時,嘗顯用之。而功未及就,退守一州,無所用心,略施其餘,以利及物。夫慮熟謀審,力不勞而功倍,作事可以為後法,一宜書。不苟一時之譽,思為利於無窮,而告來者不以廢,二宜書。岳之民人與湖中之往來者,皆欲為滕侯紀,三宜書。以三宜書不可以不書,乃為之書。慶曆六年某月某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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