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鄂王瑤妃韋氏罪詔

免鄂王瑤妃韋氏罪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1

鄂王瑤妃韋氏,時標令德,作配藩邸。夫義已薄,婦道惟勤。規誡之言,無繇見納,輔佐之道,空竭乃誠。但恭肅以奉上,每柔明以撫下,周旋禮度,固所未聞,不有家風,何至於此?今因罪累,例如本族。有善不紀,何以勸下?其韋氏不須為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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