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百六十六 全唐文 卷五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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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仁琬,皇任梁州博士。祖大禮,皇贈右散騎常侍。父伯良,皇贈尚書左僕射。[1]

公諱晉,字混成,河中虞鄉萬里人。少以明經上第。宣皇帝居原州,[2]公在原州,宰相以公善為文,任翰林之選聞。[3]召見,拜秘書省校書郎,入翰林為學士。三年出入左右,天子以為謹願,賜緋魚袋,累升為衛尉寺丞。出翰林,以疾辭,拜汾州司馬。崔圓為揚州,詔以公為圓節度判官,攝殿中侍御史。[4]以軍事如京師朝,天子識之,拜殿中侍御史內供奉;由殿中為侍御史,入尚書省為主客員外郎;由主客為祠部郎中。

先皇帝時,兵部侍郎李涵如回紇,[5]立可敦。詔公兼侍御史,賜紫金魚袋,為涵判官。[6]回紇之人來曰:“唐之復土疆,取回紇力焉,[7]約我為馬市。[8]既入,而歸我賄不足,我於使人乎取之。”[9]涵懼不敢對,視公。公與之言曰:“我之復土疆,爾信有力焉。吾非無馬,而與爾為市,為賜不既多乎?[10]爾之馬歲至,吾數皮而歸資,邊吏請致詰也。[11]天子念爾有勞,故下詔禁侵犯。[12]諸戎畏我大國之爾與也,莫敢校焉。爾之父子寧而畜馬蕃者,非我誰使之?”於是其眾皆環公拜,[13]既又相率南面序拜,皆兩舉手曰:“不敢復有意大國。”[14]自回紇歸,拜司勛郎中,未嘗言回紇之事。遷秘書少監,歷太府、太常二寺亞卿,為左金吾衛將軍。

今上即位,[15]以大行皇帝山陵,出財賦,拜太府卿;由太府為左散騎常侍,兼御史中丞,知臺事。三司使選擢才俊有威風,始公為金吾,未盡一月,拜太府。[16]九日,又為中丞,朝夕入議事。於是宰相請以公為華州刺史,拜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朱泚之亂,加御史大夫,詔至於上所,又拜國子祭酒,兼御史大夫,宣慰恒州。[17]於是朱滔自范陽以回紇之師助亂,人大恐。[18]公既至恒州,恒州即日奉詔出兵,與滔戰,大破走之,還至河中。

李懷光反,上如梁州。[19]懷光所率皆朔方兵,公知其謀與朱泚合也,患之,造懷光言曰:“公之功,天下無與敵;[20]公之過,未有聞於人。某至上所,言公之情,上寬明,將無不赦宥焉,乃能為朱泚臣乎?彼為臣而背其君,茍得誌,於公何有?且公既為太尉矣,彼雖寵公,何以加此?彼不能事君,能以臣事公乎?公能事彼,而有不能事君乎?彼知天下之怒,朝夕戮死者也,故求其同罪而與之比。[21]公何所利焉?公之敵彼有余力,不如明告之絕,而起兵襲取之,清宮而迎天子,庶人服而請罪有司。[22]雖有大過,猶將掩焉。如公則誰敢議?”語已,懷光拜曰:“天賜公活懷光之命。”喜且泣,公亦泣。則又語其將卒如語懷光者,將卒呼曰:“天賜公活吾三軍之命。”拜且泣,公亦泣,故懷光卒不與朱泚。當是時,懷光幾不反。公氣仁,語若不能出口,及當事,乃更疏亮捷給。其詞忠,其容貌溫然,故有言於人,無不信。[23]

明年,上復京師,拜左金吾衛大將軍;由大金吾為尚書左丞,又為太常卿;[24]由太常拜門下侍郎平章事。[25]在宰相位凡五年,所奏於上前者,皆二帝三王之道,由秦漢以降未嘗言。[26]退歸,未嘗言所言於上者於人。子弟有私問者,公曰:“宰相所職系天下。[27]天下安危,宰相之能與否可見。欲知宰相之能與否,如此視之其可。凡所謀議於上前者,不足道也。”故其事卒不聞。[28]以疾病辭於上前者不記。[29]退以表辭者八,方許之。拜禮部尚書。[30]制曰:“事上盡大臣之節。”又曰:“一心奉公。”於是天下知公之有言於上也。初,公為宰相時,五月朔會朝,天子在位,公卿百執事在廷,侍中贊,百僚賀,中書侍郎平章事竇參攝中書令,當傳詔,疾作,不能事。[31]凡將大朝會,當事者既受命,皆先日習儀,於時未有詔,公卿相顧。公逡巡進,北面言曰:“攝中書令臣某,病不能事,臣請代某事。”於是南面宣致詔詞,事已復位,進退甚詳。為禮部四年,拜兵部尚書。[32]入謝,上語問日晏。[33]復有入謝者,上喜曰:“董某疾且損矣!”出語人曰:“董公且復相。”既二日,拜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事,充東都畿汝州都防禦使,[34]兼御史大夫,仍為兵部尚書。由留守未盡五月,[35]拜檢校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支度營田、汴宋亳潁等州觀察處置等使。

汴州自大歷來,多兵事,劉玄佐益其師至十萬。玄佐死,子士寧代之,畋遊無度。[36]其將李萬榮乘其畋也,逐之。萬榮為節度一年,[37]其將韓惟清、張彥林作亂,求殺萬榮不克。三年,萬榮病風,昏不知事,其子乃復欲為士寧之故。監軍使俱文珍與其將鄧惟恭執之,歸京師,而萬榮死。詔未至,惟恭權軍事。公既受命,遂行。劉宗經、韋弘景、韓愈實從,不以兵衛。及鄭州,逆者不至,鄭州人為公懼,或勸公止以待。有自汴州出者,言於公曰:“不可入。”公不對,遂行,宿圃田。明日,食中牟,逆者至,[38]宿八角。明日,惟恭及諸將至,[39]遂逆以入。及郛,三軍緣道歡聲,庶人壯者呼,老者泣,婦人啼,遂入以居。初,玄佐死,吳湊代之,[40]及鞏聞亂歸,士寧、萬榮皆自為而後命,軍士將以為常,故惟恭亦有誌。以公之速也不及謀,遂出逆。既而私其人,觀公之所為以告,曰:“公無為。”惟恭喜,知公之無害己也,委心焉。進見公者退,皆曰:“公仁人也。”聞公言者,皆曰:“公仁人也。”環以相告,故大和。

初,玄佐遇軍士厚,士寧懼,復加厚焉。[41]至萬榮,如士寧誌;及韓張亂,又加厚以懷之;至於惟恭,每加厚焉。故士卒驕不能禦,[42]則置腹心之士,幕於公庭廡下,挾弓執劍以須。日出而入,前者去;日入而出,後者至。寒暑時,至則加勞賜酒肉。公至之明日,皆罷之。[43]貞元十二年七月也。

八月,上命汝州刺史陸長源為御史大夫、行軍司馬,楊凝自左司郎中為檢校吏部郎中、觀察判官,杜倫自前殿中侍御史為檢校工部員外郎、節度判官,孟叔度自殿中侍御史為檢校金部員外郎、支度營田判官。[44]職事修,人俗化,嘉禾生,白鵲集,蒼烏來巢,嘉瓜同蒂聯實。[45]四方至者,歸以告其帥,小大威懷;有所疑,輒使來問;有交惡者,公與平之。累請朝,不許。及有疾,又請之,且曰:“人心易動,軍旅多虞,及臣之生,計不先定,至於他日,事或難期。”猶不許。十五年二月三日,薨於位。上三日罷朝,贈太傅,使吏部員外郎楊於陵來祭,吊其子,贈布帛米有加。公之將薨也,命其子三日斂。既斂而行,[46]於行之四日,汴州亂。[47]故君子以公為知人。[48]公之薨也,汴州人歌之曰:“濁流洋洋,有辟其郛;闐道歡呼,公來之初。今公之歸,公在喪車。”又歌曰:“公既來止,東人以完;今公歿矣,人誰與安!”[49]

始公為華州,亦有惠愛,人思之。公居處恭,無妾媵,不飲酒,不諂笑,好惡無所偏,與人交,泊如也。未嘗言兵,有問者,曰:“吾志於教化。”享年七十六。階累陞為金紫光祿大夫,勛累陞為上柱國,爵累陞為隴西郡開國公。娶南陽張氏夫人,後娶京兆韋氏夫人,皆先公終。四子:全道、溪、全素、澥。全道、全素,皆上所賜名。全道為秘書省著作郎,溪為秘書省秘書郎,全素為大理評事,澥為太常寺太祝,皆善士,有學行。[50]

謹具歷官行事狀,伏請牒考功,[51]並牒太常議所謚,牒史館請垂編錄。謹狀。[52]

貞元十五年五月十八日,故吏前汴宋亳潁等州觀察推官將士郎試秘書省校書郎韓愈狀。

君諱某,字某。其先為嬴姓,當周之衰,處晉為趙氏;晉亡而趙氏為諸侯,其後益大,與齊楚韓魏燕為六國,俱稱王。其別子趙奢,當趙時破秦軍閼與有功,號馬服君,子孫由是以馬為氏。梁有安州刺史侍中贈太尉岫。岫生喬卿,任襄州主簿,國亂去官不仕。喬卿生君才,隋末為薊令,燕王藝師之,以有幽都之眾。武德初朝京師,拜武侯大將軍,封南陽郡公。卒葬大梁新裏,趙郡李華刻碑頌之。君才生瑉,為玉鈐衛倉曹參軍事,贈尚書左仆射。生季龍,為嵐州刺史,贈司空,清河崔元翰銘其德於碑,在新裏。司空生燧,為司徒侍中北平王,贈太傅,諡莊武。莊武之勳勞在策書,君其長子也。

少舉明經,司徒公作藩太原,授河南府參軍。建中四年,司徒公使將武人子弟才力之士三百人朝行在捍衛,獻禦服、用物、弓甲、煮器、幄幕,奔走危難。上嘉其勤,超拜太常丞,賜章服,遷少府少監太仆少卿。司徒公之薨也,刺臂出血,書佛經千餘言,期以報德;廬墓側,植松柏。終喪,又拜太仆少卿。疾病一年,貞元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終於家。凡年四十有五。其弟少府監暢上印綬,求追贈。贈絳州刺史,布帛百匹。

君在家行孝友,待賓客朋友有信義,其守官恭慎舉職,其朝獻奉父命不避難,其居喪有過人行。初,司徒公娶河南元氏,封潁川郡夫人,贈許國夫人。許國薨,少府始孩,顧托以其侄為繼室,是為陳國夫人。陳國無子,愛君與少府如己生。其薨也,君與少府喪之,猶實生己,親負土封其墓。夫人滎陽鄭氏,王屋縣令況之女,有賢行。侍君疾,逾年不下堂,食菜、飲水、藥物必自擇,將進輒先嚐,方書《本草》,恒置左右。子男二人:赦,前左衛倉曹參軍;易,右清道率府胄曹參軍。女子二人,在室,雖皆幼,侍疾居喪如成人。

愈既世通家,詳聞其世係事業。今葬有期日,從少府請,掇其大者為行狀,托立言之君子而圖其不朽焉。

太學生何蕃,入太學者廿餘年矣。歲舉進士,學成行尊,自太學諸生推頌不敢與蕃齒,相與言於助教、博士,助教、博士以狀申於司業、祭酒,司業、祭酒撰次蕃之群行焯者數十餘事,以之升於禮部,而以聞於天子。京師諸生以薦蕃名文說者,不可選紀。公卿大夫知蕃者比肩立,莫為禮部,為禮部者,率蕃所不合者,以是無成功。

蕃淮南人,父母具全。初入太學,歲率一歸,父母止之。其後間一二歲乃一歸,又止之,不歸者五歲矣。蕃純孝人也,閔親之老不自克,一日,揖諸生歸養於和州,諸生不能止,乃閉蕃空舍中。於是太學六館之士百餘人,又以蕃之義行言於司業陽先生城,請諭留蕃。於是太學闕祭酒,會陽先生出道州,不果留。歐陽詹生言曰:「蕃仁勇人也。」或者曰:「蕃居太學,諸生不為非義,葬死者之無歸,哀其孤而字焉,惠之大小,必以力復,斯其所謂仁歟!蕃之力不任其體,其貌不任其心,吾不知其勇也。」歐陽詹生曰:「朱泚之亂,太學諸生舉將從之,來請起蕃,蕃正色叱之,六館之士不從亂,茲非其勇歟!」

惜乎!蕃之居下,其可以施於人者不流也。譬之水,其為澤,不為川乎?川者高,澤者卑,高者流,卑者止,是故蕃之仁義,充諸心,行諸太學,積者多,施者不遐也。天將雨,水氣上,無擇於川澤澗溪之高下,然則澤之道,其亦有施乎!抑有待於彼者歟!故凡貧賤之士,必有待然後能有所立,獨何蕃歟!吾是以言之,無亦使其無傳焉。

圬之為技,賤且勞者也,有業之,其色若自得者。聽其言,約而盡。問之:王其姓,承福其名,世為京兆長安農夫。天寶之亂,發人為兵,持弓矢十三年,有官勳,棄之來歸,喪其土田,手镘衣食,餘三十年。舍於市之主人,而歸其屋食之當焉。視時屋食之貴賤,而上下其圬之傭以償之,有餘,則以與道路之廢疾餓者焉。


又曰:粟,稼而生者也,若布與帛,必蠶織而後成者也,其他所以養生之具,皆待人力而後完也,吾皆賴之。然人不可遍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故君者,理我所以生者也;而百官者,承君之化者也。任有小大,惟其所能,若器皿焉。食焉而怠其事,必有天殃,故吾不敢一日舍镘以嬉。夫镘易能,可力焉,又誠有功,取其直,雖勞無愧,吾心安焉。夫力易強而有功也,心難強而有智也,用力者使於人,用心者使人,亦其宜也,吾特擇其易為而無愧者取焉。


嘻!吾操镘以入富貴之家有年矣,有一至者焉,又往過之,則為墟矣;有再至三至者焉,而往過之,則為墟矣。問之其鄰,或曰:噫!刑戮也。或曰:身既死,而其子孫不能有也。或曰:死而歸之官也。吾以是觀之,非所謂食焉怠其事,而得天殃者耶!非強心以智而不足,不擇其才之稱否而冒之者耶!非多行可愧,知其不可而強為之者耶!將貴富難守,薄功而厚享之者耶!抑豐悴有時,一去一來而不可常者耶!吾之心憫焉,是故擇其力之可能者行焉。樂富貴而悲貧賤,我豈異於人哉!


又曰:功大者,其所以自奉也博,妻與子皆養於我者也,吾能薄而功小,不有之可也。又吾所謂勞力者,若立吾家而力不足,則心又勞也,一身而二任焉,雖聖者不可能也。


愈始聞而惑之,又從而思之,蓋賢者也,蓋所謂「獨善其身」者也。然吾有譏焉,謂其自為也過多,其為人也過少,其學楊朱之道者耶?楊之道,不肯拔我一毛而利天下,而夫人以有家為勞心,不肯一動其心以畜其妻子,其肯勞其心以為人乎哉!雖然,其賢於世之患不得之而患失之者,以濟其生之欲貪邪而亡道以喪其身者,其亦遠矣!又其言有可以警予者,故予為之傳而自鑒焉。

毛穎者,中山人也。其先明視,視佐禹治東方土,養萬物有功,因封於卯地,死為十二神。嚐曰:「吾子孫神明之後,不可與物同,當吐而生。」已而果然。明視八世孫䨲,世傳當殷時居中山,得神仙之術,能匿光使物,竊姮娥、騎蟾蜍入月,其後代遂隱不仕雲。居東郭者曰㕙,狡而善走,與韓盧爭能,盧不及,盧怒,與宋鵲謀而殺之,醢其家。

秦始皇時,蒙將軍恬南伐楚,次中山,將大獵以懼楚,召左右庶長與軍尉,以《連山》筮之,得天與人文之兆,筮者賀曰:「今日之獲,不角不牙,衣褐之徒,闕口而長須,八竅而趺居,獨取其髦,簡牘是資,天下其同書,秦其遂兼諸侯乎!」遂獵,圍毛氏之族,拔其豪,載穎而歸獻俘於章台宮,聚其族而加束縛焉。秦皇帝使恬賜之湯沐,而封諸管城,號曰管城子,日見親寵任事。穎為人強記而便敏,自結繩之代以及秦事,無不纂錄。陰陽、卜筮、占相、醫方、族氏、山經、地誌、字書、圖畫、九流、百家、天人之書,及至浮圖、老子外國之說,皆所詳悉。又通於當代之務,官府簿書、市井貨錢注記,惟上所使。自秦皇帝及太子扶蘇、胡亥、丞相斯、中車府令高,下及國人,無不愛重。又善隨人意,正直、邪曲、巧拙,一隨其人,雖見廢棄,終默不泄。惟不喜武士,然見請,亦時往。累拜中書令,與上益狎,上嚐呼為「中書君」。上親決事,以衡石自程,雖宮人不得立左右,獨穎與執燭者常侍,上休,方罷。穎與絳人陳元、宏農陶泓及會稽褚先生友善,相推致,其出處必偕。上召穎。三人者不待詔輒俱往,上未嚐怪焉。

後因進見,上將有任使,拂拭之,因免冠謝,上見其發禿,又所摹畫不能稱上意,上嘻笑曰:「中書君老而禿,不任吾用,吾嚐謂君中書,君今不中書耶?」對曰:「臣所謂盡心者也。」因不復召,歸封邑。終於管城。其子孫甚多,散處中國夷狄,皆冒管城,惟居中山者,能繼父祖業。

太史公曰:毛氏有兩族:其一姬姓,文王之子封於毛,所謂魯、衛、毛、聃者也,戰國時有毛公、毛遂。獨中山之族,不知其本所出,子孫最為蕃昌。《春秋》之成,見絕於孔子,而非其罪。及蒙將軍拔中山之豪,始皇封諸管城,世遂有名,而姬姓之毛無聞。穎始以俘見,卒見任使,秦之滅諸侯,穎與有功,常賞酬勞,以老見疏,秦真少恩哉!

下邳侯革華者,其先隴西人也。三十六代祖守犍為,黃帝時以力見召,拜大司農。以其辟土有功,又知稼穡艱難,遷輕車都尉,子孫相繼。至周武王時,徒居桃林,冠冕遂絕。其後人思其濟世之才,因復其位而加任使焉。

華父犨,生五年,襲先祖爵祿,仕至上輕車都尉。華母世居長樂,有乳哺之恩。越王勾踐時,嘗侍宴姑蘇臺,《詩》所謂「有覺德行」者也。犨因引重至太行山,力不任事,遂死於轘轅下。上嗟悼,命太宰申屠公執刀而解之,其支派分離,散在他處。革華,長子也。上念其父劬勞而死於王事,封華為下邳侯,詔將作大匠治之。華為性堅勁屈強,難以直禦,匠以其膏潤之,然後去其豪族而加裁割焉。會太原人金十奴與新鄭人斛斯生相逢,薦華於五木大夫。是後稍稍得成其名。上嘉之,遂釋褐,賜墨綬焉。

華嘗曰:「吾辛勤久,今方成名,得處上左右,足矣。」及獻之,果然。華為人善履道,別威儀,進止趨蹌,一隨人意。上將駕出遊,畋獵馳騁,毬擊射御,及禮神祭祀,交賓接賢,未嘗不召華偕往。伏事上久之,因病忽開口論議,泄露密旨,上繇是疏之,詔將作大匠治之,又命其友金十奴等令補過之。尋獻於上,上雖納之,然亦不甚見重。有泥塗賤處,方召使之,餘並不得預焉。頃之,上見其顏色憔悴,又衰憊失度,上咨嗟曰:「下邳侯老而憊,不任吾事,今棄於市,不復召子矣。」遂棄之而終。華無息,其繼者族人矣。

贊曰:華之先皮姓,軒轅時,蒼頡觀鳥跡制文字,以其始於皮而聲於華,故從「革」焉。初,華自胡而來趙,武靈王時見重,是後子孫盛於中國。《漢書·功臣表》有煮棗侯革朱者,即其後也。

歐陽詹世居閩越,自詹已上,皆為閩越官,至州佐、縣令者,累累有焉。閩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魚之樂,雖有長材秀民,通文書史事與上國齒者,未嚐肯出仕。

今上初,故宰相常袞為福建諸州觀察使,治其地。袞以文辭進,有名於時,又作大官,臨蒞其民,鄉縣小民有能誦書作文辭者,袞親與之為客主之禮,觀遊宴饗,必召與之。時未幾,皆化翕然。詹於時獨秀出,袞加敬愛,諸生皆推服。閩越之人舉進士繇詹始。

建中、貞元間,予就食江南,未接人事,往往聞詹名閭巷間,詹之稱於江南也久。貞元三年,予始至京師舉進士,聞詹名尤甚。八年春,遂與詹文辭同考試登第,始相識。自後詹歸閩中,予或在京師他處,不見詹久者,惟詹歸閩中時為然。其他時與詹離率不曆歲,移時則必合,合必兩忘其所趨,久然後去。故予與詹相知為深。詹事父母盡孝道,仁於妻子,於朋友義以誠。氣醇以方,容貌嶷嶷然。其燕私善謔以和,其文章切深喜往復,善自道。讀其書,知其於慈孝最隆也。十五年冬,予以徐州從事朝正於京師,詹為國子監四門助教,將率其徒伏闕下,舉予為博士,會監有獄,不果上。觀其心,有益於予,將忘其身之賤而為之也。

嗚呼!詹今其死矣!詹閩越人也,父母老矣,舍朝夕之養,以來京師,其心將以有得於是,而歸為父母榮也。雖其父母之心亦皆然,詹在側,雖無離憂,其誌不樂也;詹在京師,雖有離憂,其誌樂也。若詹者,所謂以誌養誌者歟!詹雖未得位,其名聲流於人人,其德行信於朋友,雖詹與其父母,皆可無憾也。詹之事業文章,李翱既為之傳,故作哀辭以舒予哀,以傳於後,以遺其父母,而解其悲哀,以卒詹誌雲。

求仕與友兮,遠違其鄉。父母之命兮,子奉以行。友則既獲兮,祿實不豐。以誌為養兮,何有牛羊。事實既修兮,名譽又光。父母忻忻兮,常若在旁。命雖雲短兮,其存者長。終要必死兮,願不永傷。朋友親視兮,藥物甚良。飲食孔時兮,所欲無妨。壽命不齊兮,人道之常。在側與遠兮,非有不同。山川阻深兮,魂魄流行。祭祝則及兮,勿謂不通。哭泣無益兮,抑哀自強。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誠。嗚呼哀哉兮,是亦難忘。

愈性不喜書。自為此文,惟自書兩通。其一通遺清河崔群,群與予,皆歐陽生友也。哀生之不得位而死,哭之過時而悲。其一通今書以遺彭城劉君伉。君喜古文,以吾所為合於古,詣吾廬而來請者八九至,而其色不怨,志益堅。凡愈之為此文,蓋哀歐陽生之不顯榮於前,又懼其泯滅於後也。今劉君之請,未必知歐陽生,其志在古文耳。雖然,愈之為古文,豈獨取其句讀不類於今者耶?思古人而不得見,學古道,則欲兼通其辭。通其辭者,本志乎古道者也。古之道,不苟譽毀於人。劉君好其辭,則其知歐陽生也無惑焉。

眾萬之生,誰非天耶?明昭昏蒙,誰使然耶?行何為而怒,居何故而憐耶?胡喜厚其所可薄,而恒不足於賢耶?將下民之好惡與彼蒼懸耶,抑蒼茫無端而暫寓其間耶?死者無知,吾為子痛而已矣;如有知也,子其自知之矣。濯濯其英,煜煜其光。如聞其聲,如見其容。烏虖遠矣,何日而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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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本有“皇任開州新浦縣主簿”九字。公嘗從晉於汴州,為觀察推官,故知晉行治甚詳。《唐史·晉傳》,皆取公《行狀》為之,其增修者不一二爾。司馬溫公《考異》,以為公作晉《行狀》,必揚美蓋惡,敘其為相時事,止於此,則其循默充位可知。然其重謹,亦可稱也。《談藪》云:“《董晉行狀》書李懷光事,大似《左氏》。”
  2. 至德元載十月,肅宗幸原州。
  3. 選下或有既以字。
  4. 上元二年二月,以前汾州刺史崔圓為淮南節度使,奏晉以本官攝御史,充判官。
  5. 下沒切。
  6. 大歷四年五月,兵部侍郎李涵如回紇,奏晉為判官。
  7. 取,一作假。
  8. 市字絕句。方以馬字屬上句,而復出馬字連下文為句,非是。
  9. 乎,一作卒。
  10. 公與,或作公為。與上或無而字。為賜,或作為爾賜。
  11. 至上或有五字,而無吾字,皆非是。
  12. 或無故字。
  13. 是下或無其字。
  14. 兩舉,或作舉兩,此用《莊子》:“盜跖大怒,兩展其足也。”或無復字。
  15. 德宗即位。
  16. 未盡,或作始盡。
  17. 建中四年十二月,以晉為國子祭酒,河北宣慰使。
  18. 人下或有心字;或有心字,無大字。
  19. 興元元年三月,李懷光反,車駕幸梁州。
  20. 與上或有以字。
  21. 或無故字。
  22. 罪下或有於字。
  23. 下或有之字。
  24. 貞元二年七月,以晉為尚書左丞,被黜,復拜太常卿。
  25. 五年正月,以晉為門下侍郎平章事。
  26. 以或作已。
  27. 句。
  28. 或無復出“天下”二字。
  29. 或作已。
  30. 九年五月,罷相,改禮部尚書。
  31. 疾上或有辭字,非是。
  32. 十二年,以晉守兵部尚書,充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東都畿汝州防禦使。
  33. 謝下或有遷字。“問日晏”三字,或作“移時 ”。
  34. 或無州字。
  35. 或無由字。
  36. 或無畋遊字。無度,或作無幾。考之《傳》:“士寧每畋獵,數日方還。”或本非是。
  37. 度下或有使字。
  38. 者下或無至字,非是。
  39. 及,或作與。
  40. 或無初字。
  41. 懼下方有不字,云:“士寧懼其無以繼也。若去不字,則下文皆衍。”今按:士寧、萬榮專命竊據,故懼士卒之圖己,而復加厚焉。尋上下文,未見其惜費而薄之之意也。況以下文又加厚、每加厚推之,不字之衍甚明。方說誤矣。
  42. 故士下或有寧字,非是。
  43. “明日”二字,或作時,非是。初,玄佐曹汴州兵至十萬,遇之厚,萬榮、惟恭每加厚焉,嘗介勇士伏幕下,早幕番休,晉一罷之。
  44. 朝廷以晉仁柔多可,恐不能集事,八月,以汝州刺史陸長源為晉行軍司馬。晉謙恭簡儉,每事因循,故亂兵粗安。長源性剛刻,多更張舊事,晉初皆許之。案成則命且罷以財賦。叔度為人佻脫,軍中惡之。
  45. 事下或有既字。俗或作民。蒼烏舊本多作蒼鳥。《家語》:蒼鳥,雁也。《瑞應圖》有蒼烏。
  46. 或無“既斂”二字。
  47. 乙酉,以長源為宣武軍節度使,是日兵亂,殺長源、叔度、丘穎等。
  48. 知,或作智。
  49. 人誰,或作其誰。今按:《外集》作其,非是。
  50. 諸本溪作全溪,澥作全澥。考《世系表》、《董溪志》:溪澥皆無全字,蓋全道、全素,出於賜名也。或無“為大理評事”五字。
  51. 或無伏字。
  52. 或作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