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廣總督張鳴岐奏請清廷改共和立憲制

張鳴岐電
大清兩廣總督 張鳴岐
宣統三年十月初三日
1911年11月23日
发布于《申報》辛亥十月初三

北京內閣鈞鑒:

竊鳴岐上年奉命總督兩粵,本圖宣揚聖德,補救時艱,誓竭涓埃,仰酬恩遇。乃本年三月,倏有廣州事變,未幾而提督李准被刺,未幾而將軍鳳山被刺。變故環生,消弭無術。自武昌告警,各省風摩,革黨之謀兩粵者,窺伺益急,猶冀大亂早定,人心漸回,勉事鎮撫,徐囚收拾。一面督飭各路統將嚴密等防,一面額除歷來病民之政,藉平怨憤。方謂事機可以徐轉,禍患或冀稍紓。故兵力餉源雖甚竭蹶天吋人事雖己因窮,未敢一息偷安略生俘怠。省垣紳商士民各省之宣告獨立者,安穩無驚,迭次開會集議,環求息戰。事勢至此,萬無可為即使空城出戰,亦徒糜爛人民;萬一傷及外人生命財產,且恐立召瓜分之禍,不如勉從輿論,聽其宣告獨立,暫保危亡。十八日省城紳商士民即就諮議局開會,決議定於十九日舉行。鳴岐及在城司道即日離粵,所有一切事務,聽由紳商士民舉人主持。伏念鳴岐奉命督粵,責在守土,旦窮而出此,致使朝廷威令不能復行,辜恩負國,百死不足以自贖。至亍在城文武及紳商士民,皆無足責。應天恩,准將鳴岐一人嚴行治罪,其餘概從克置。

抑鳴岐愚誠猶有不能已於言者。近年以來,外侮日亟,朝政日非,全國人心久已離畔,藥線四伏,其暫不發者,幸耳。故自武昌倡變曾未一月,各省紛紛響應,幾於四海解體。默察人心所趨向,成以共和為目的,設不能自相殘殺,自相殘殺不已,勢各國之瓜分。我皇上以天地之心為心,忍聽之。伏懇即日頒降明詔,召集國會,准其仿各國共和立憲政體,選舉總統,並聽改元易朔,一律更始。我皇上一面先去帝號,以示貶損。則全國人民皆當感念我皇上拯之於殘殺瓜分之中,備極尊崇,益增憂戀。我皇上縱不有土地人民,實仍可享土地人民之奉,傳之萬世,永永無窮。各國政體遞嬗,由君主立憲變而為共和立完,實與失國不同。伏願我皇上勿泥往史之成規,俯循近世之趨勢,迅集廷臣,詳加討議,立見施行,全國人民幸甚,全國大局幸甚,冒死七言,伏求聖明矜容,乞代奏。鳴岐謹肅

本作品來自清朝時期的法令約章文書案牘。依據1910年12月18日頒佈的《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該類別不能得著作權。


清朝政府結束超過一百年,再同時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以及通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品保護期所約定,該類作品已無事實持有者而無論在何地均屬於公有領域。而該類作品因屬政府公文,故在美國亦為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