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广总督张鸣岐奏请清廷改共和立宪制

张鸣岐电
大清两广总督 张鸣岐
宣统三年十月初三日
1911年11月23日
发布于《申报》辛亥十月初三

北京内阁钧鉴:

窃鸣岐上年奉命总督两粤,本图宣扬圣德,补救时艰,誓竭涓埃,仰酬恩遇。乃本年三月,倏有广州事变,未几而提督李准被刺,未几而将军凤山被刺。变故环生,消弭无术。自武昌告警,各省风摩,革党之谋两粤者,窥伺益急,犹冀大乱早定,人心渐回,勉事镇抚,徐囚收拾。一面督饬各路统将严密等防,一面额除历来病民之政,藉平怨愤。方谓事机可以徐转,祸患或冀稍纾。故兵力饷源虽甚竭蹶天吋人事虽己因穷,未敢一息偷安略生俘怠。省垣绅商士民各省之宣告独立者,安稳无惊,迭次开会集议,环求息战。事势至此,万无可为即使空城出战,亦徒糜烂人民;万一伤及外人生命财产,且恐立召瓜分之祸,不如勉从舆论,听其宣告独立,暂保危亡。十八日省城绅商士民即就谘议局开会,决议定于十九日举行。鸣岐及在城司道即日离粤,所有一切事务,听由绅商士民举人主持。伏念鸣岐奉命督粤,责在守土,旦穷而出此,致使朝廷威令不能复行,辜恩负国,百死不足以自赎。至亍在城文武及绅商士民,皆无足责。应天恩,准将鸣岐一人严行治罪,其馀概从克置。

抑鸣岐愚诚犹有不能已于言者。近年以来,外侮日亟,朝政日非,全国人心久已离畔,药线四伏,其暂不发者,幸耳。故自武昌倡变曾未一月,各省纷纷响应,几于四海解体。默察人心所趋向,成以共和为目的,设不能自相残杀,自相残杀不已,势各国之瓜分。我皇上以天地之心为心,忍听之。伏恳即日颁降明诏,召集国会,准其仿各国共和立宪政体,选举总统,并听改元易朔,一律更始。我皇上一面先去帝号,以示贬损。则全国人民皆当感念我皇上拯之于残杀瓜分之中,备极尊崇,益增忧恋。我皇上纵不有土地人民,实仍可享土地人民之奉,传之万世,永永无穷。各国政体递嬗,由君主立宪变而为共和立完,实与失国不同。伏愿我皇上勿泥往史之成规,俯循近世之趋势,迅集廷臣,详加讨议,立见施行,全国人民幸甚,全国大局幸甚,冒死七言,伏求圣明矜容,乞代奏。鸣岐谨肃

本作品来自清朝时期的法令约章文书案牍。依据1910年12月18日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该类别不能得著作权。


清朝政府结束超过一百年,再同时根据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以及通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品保护期所约定,该类作品已无事实持有者而无论在何地均属于公有领域。而该类作品因属政府公文,故在美国亦为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