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朝綱目備要/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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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元年 戊辰
编辑春正月戊寅 臺諌請梟韓侂胄
- 右諌議大夫葉時、殿中侍御史黄疇若、監察御史章爕、余崇龜等上言,侂胄専政無君,僭上不道,乞梟其首領,置之淮甸積屍叢冡之間,以謝天下,詔答以已重施行。辛巳,章再上,御筆以未欲輕從荅之。
詔求言 〈【案《本紀》求言之詔在辛巳】〉
- 詔曰:「朕以𦕈躬,獲遵洪業,所期恭己,治可致於無為,乃昧知人,失浸成於偏信。自奸臣之怙勢,畏公議之靡容,屏蔽聰明,排斥忠直,利害莫從而上逹,威福自得以下移。逮兹更化之初,亟出求言之令,倐再踰於月律,猶罕見於奏封,豈習俗相仍,激昂者寡?抑精誠弗至,頋忌者多?厥今百度未釐,二邊未靖,人才乏而未究捜羅之術,民力困而未明恵養之方,救此𡚁端,寧無良䇿?乃若箴規主失,指摘奸邪,人所難言,朕皆樂聴。儻有禆於事實,詎敢吝於褒章,其或過差,務從寛假,凡我縉紳之彦,暨于芻蕘之微,乆鬱之懐,諒欣聞於申命,竭誠以告,庶共底於丕平。」
乙酉 集議韓侂胄函首事
- 先是,壬午,監登聞鼓院王柟自河南通書囬,持虜人行省牒,赴三省樞宻院求函首,詔侍從、兩省、臺諌集議以聞。丙戍,臺諌又以為請,詔三省樞宻院詳議上。
壬辰 史彌逺知樞宻院事
許奕使金
- 以起居郎充通謝使,吳衡副之。
二月戊申 追復趙汝愚職名 〈【案「戊申」,在二月,原本脱去,今添入】〉
- 復觀文殿大學士,謚曰忠定。
詔改正韓侂胄事迹
- 命史官自紹熈以來改正,以其冐定䇿功也。
壬子 賑流民
- 詔臨安府賑濟。
甲寅 雪
戊午 再竄程松
- 責授果州團練副使,賔州安置。
甲子 罷劉徳秀遺表贈官
是月郴州黒風峒宼為亂
- 黒風峒者,在郴、吉之間,而地屬桂陽縣。有羅孟二者,名世傳,其酋首也,至是世傳出掠省地,已而受招,詔補承節郎。世傳之犯省地也,郴州舉人李元礪嘗助官軍擊賊。元礪,曽口人,以武斷,鄉曲、羣盗皆畏之。比世傳受招,論功行賞而元礪不及,遂去為盗,盗推為帥,時江湖方艱食,饑民及汰去之兵多附之,遂至數萬。
三月戊子 下戒飭詔
- 詔曰:「朕臨御以来,仰遵累朝恭儉之規,菲食卑宫,躬行以移風俗,而志勤道逺,觀感未孚,况姦倖㺯權,故相同惡,上下交利,賄賂公行,監司郡守,並相倣傚,貪婪無厭,狼籍已甚。朕方厲精更始,申加訓飭,以儆有位,繼自今各務精白一心,以承至意,其有縁公濟私,尚為故態,必罰無赦,尚其戒哉!」
復秦檜王爵贈諡
- 以復議講和故也。
辛邜 詔梟韓侂胄首於兩淮
- 前二日,王柟自軍前再還行在,議以韓侂胄函首易淮陜侵地,翌日,詔侍從及兩省、臺諌赴都堂詳議,限一日聞奏,於是議者皆言和議重事,待此而决,則姦凶已斃之首,又何足惜。是日,有㫖,依奏,遂詔臨安府,遣東南第三副将尹明斵侂胄棺,取其首送江淮制置大使司。壬辰,降黄榜于臨安府、兩淮、荆襄、四川曉諭。癸巳,宰執咨目諭諸路安撫制置司以函首事。
- 《續資治通鑒》議曰:庶人之讎釋,記禮者猶可盡五世,矧有天下者乎?齊襄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我宋之於金,不共戴天之讎也,侂冑無謀浪戰,固可罪矣。乃至於函首乞和,何也?當時太學諸生之詩曰:「晁錯既誅終叛漢,於期已入竟亡燕」。此但以利害言耳,蓋未嘗以名義言也。譬如人家子孫,其祖父爲人所殺,其田宅爲人所吞,有一狂僕佐之復讎,謀疏計淺,迄不能遂,乃歸罪此僕,還之讎人,使之甘心焉,可乎哉?[1]
丁酉 謝奕使虜
- 以起居郎充通謝使。
汰鎮淮軍
- 始,淮南兩漕司,招輯邊民,號鎮淮軍,多至十餘萬人,日給錢米,悉視効用,所費甚廣,既不黥湼,漫無綂紀,乆之,廪給不繼,公肆剽劫。嘉定改元,邱崈復為江淮大使,朝廷慮鎮淮或生它變,遣宗正丞常禇叔度奉使措置,且就令商度,崈乃先隨雄淮所屯,分𨽻逐州守臣節制,尋奏以淮東人數少,令帥漕任責㨂汰,除願歸農外,僅存八千餘人,刺其半,充効用以補鎮江大軍及武鋒軍闕額。淮西人頗衆,合六萬餘人,乃委制司屬官陳師文,同漕臣張頴揀刺二萬六千餘人,充御前定武軍,分為六軍,各置統制,自是月省錢二十八萬緡、米三萬四千餘石。而定武亦成軍伍,淮西頗頼其力焉。此事不得其月日,姑附于此
是春皇子垍生
- 閏四月癸未,薨,追封肅王,謚曰冲靖。
- 先是,詔吏部、太常寺討論贈官典故。吏部引《國朝㑹要》元豐四年鄆王倜、政和三年漢王椿故事,贈太師、尚書令,追封肅王。倪思時以禮部尚書兼給事中,引治平二年王珪等議,皇子以師傅名官,於義未安,乞止贈尚書令,詔從之。
- 李心傳曰:吏部、太常固失之,而倪正父所奏,亦未盡也。乾道中,省三省長官,易以左右丞相,則所謂尚書令者,盖無此名矣。乾道三年,孝宗少子恪,贈淮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邵王,此近事,且最為得體,而議禮者皆不及之,盖弗深考耳。三年十一月,皇子復有維垣之贈,給事鄒應龍言子為父師,於理不順,然前是諸皇子或已贈太師矣。應龍俄以親老求去,遂除次對,守泉州云。
利州兵老小喧閧
- 闗外諸軍月糧,有支正色者,有支估錢者。是月,王喜為沔州都統制,以糴貴糧乏,下令正色米每石以二斗坐倉,於是總領所乃優潤估錢予之,謂如支天字厫,則按舊籍,収糴之時,每石六引即於上加搭二分作七引,以二分為優潤,其實市直乃十餘千,一斛之錢,僅能糴其半。利州軍士方出戍,其家屬在營者皆怒。二月七日,南倉當支糧,未及畢,衆共訴于統領官,王興祖曰:「汝自見總領白之。」於是突入總領所近千人,總領陳咸方謁客未還,其屬官皆遯去,無與酬應者,衆益忿,適總領所修廨舎,衆共取椽桷數百執之,其一人陞㕔事,取更鼔擊之,遂徑趨宅堂,咸之家人悉登城以去,匿㑹節樓,衆又逐之,有茶酒卒以瓦石自上擲傷數十人,衆乃止,咸聞變,渡江入西倉,興祖隨徃白之,然後入城彈壓,衆始散去,宣撫司聞之,遣沔州中軍統制官朱邦寧來究其事,既而以其方出戍,不敢治,但誅撃鼓者一人,又有墁匠一人,導之以入於寢所,得其刀與一屨,亦斬之,王喜素愛興祖,故但降為隊將,尋以招成州亂兵,復故職,事聞朝廷,為降詔戒諭諸軍。
夏四月丙辰 詔科别群臣奏䟽
- 詔後省科别可行者以聞。
贈彭龜年職名
- 寳謨閣直學士。
落李沐寳謨閣學士
戊午 真徳秀論和議
- 徳秀時為太學博士,上書曰:「竊惟權臣用事,妄開兵端,南北生靈,均被其毒,陛下為之旰食焦勞者,二年於茲矣。天啟睿謀,迄殄元惡,尋盟繼好,休息有期,豈非天下之福哉!而臣區區愚慮,竊謂為國者,當示人以難犯之意,不可示人以易窺之形。昔春秋時,晉師入齊,齊使國佐求盟於晉,其勢亟矣,一聞『齊之封内,盡東其畞』之言,雖僨軍之餘,不肯茍從以紓一旦之禍,盖敵國之相與,有以折其謀,則為和也易,有以啟其嫚,則為和也難。况敵人變詐百出[2],又非可以中國常理待之。側聞日者小行人之遣也,虜人欲多嵗幣之數,而吾亦曰可增,虜人欲得奸人之首,而吾亦曰可與,至於徃來之稱謂、犒軍之金帛、根括歸朝流徙之民,承命惟謹,曽無留難。竊揆謀國之意,不過以樂天保民為心,幸和好之亟就耳,獨不思虜人得以聞吾之情,而滋嫚我之意乎?雖然,此既徃之咎耳,所以圖制方來者,猶可謹其初也。盖古者,敵國通和,有飬其力以待可為之機者,越之事吳是也;有聴命於敵,以圖茍安之計者,六國之事秦是也。今日之尋盟於虜,臣不知姑欲飬其事力,而待可為之機乎?抑将聴命於敵,而圖茍安之計乎?勾踐之行,成於吳也,盖忍耻以志仇讎之復,而非倚和以自固也,是以二十年間,蚤朝晏罷,卧薪嘗膽,未嘗一日忘㑹稽之耻,故雖詘辱一時,迄能伸其志於異日。若夫六國則不然,其求和於秦也,盖委國以為仇讎之役,而非用權以求濟也,故朝割地以賂秦,則暮棄謀臣之言,夕遣質以入秦,則旦絶鄰國之援,撤防弛備,冀秦之矜己而不加兵,奚異委肉虎狼而幸其弗食也!夫是以六國之地卒歸於秦,豈秦之力能亡是六國哉?六國實自亡耳。今日而知是,則當以越之事為法,而以六國之事為戒可也。抑臣聞之善謀者,不觀敵人之動静而觀吾政之修否,元祐初,用司馬光為相,盡更王安石𡚁法,契丹聞之,以勿生事戒其邊吏,今日號為更化矣,而虜之桀驁亡異前日,毋亦我之所為,尚有可思者乎?故臣妄論今日之事,必吾無以取輕於敵而後和可成,必有以深服其心而後和可固。臣觀昨者竄殛柄臣之始,不惟四方萬里咸服英斷,而敵國亦竦然易視矣。誠使剛健不息之誠,愈篤於初,振厲有為之志,益加於舊,則國勢日强,虜自退聴;奈何朝綱方整,而紛紊之漸已萌,政事方修,而懈弛之形已露,正人雖進,志未獲伸,言路雖開,忠罕見用,我之更化者僅如此,其能使敵情之畏服哉?况夫彼之待我者,方驕我之恃和者太重,一介行李,曽未越境,而動色相慶,若無事然,臣恐盟好既成,志氣愈惰,宴安鴆毒之禍作,浮滛冗蠧之事興,彼方資吾嵗賂以厚其力,乘吾不備以長其謀,加之數年,聲勢寖盛,然後發難從之請,挑必争之端,而吾徬徨四頋,将無以應之,此長慮逺識之士所為寒心者也!臣願陛下以通和講好為權宜,以脩徳行政為實務,君臣之間,朝夕儆戒于敵情之難保,禍亂之無日,蒐討軍實,申儆邊防,凛然若敵師之将至,如是而國勢不張,外虞不弭者,未之有也。」
閏四月壬申 雨雹
旱
- 癸未,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闕雨州縣,决繫囚,釋杖以下。辛夘,禱于天地、宗廟、社稷。癸巳,减常膳。乙未,蠲兩浙闕雨州縣貧民逋賦,復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决繫囚。丙申,幸太乙宫、明慶寺禱雨。
甲申 詔皇太子侍立朝殿
- 詔曰:「朕更化厲精,祇若古訓,為萬世長䇿,先圖其大者。皇太子温文粹美,學問夙成,欲使與聞國論,通練事㡬,以增茂儲徳,二三大臣,各兼師傅賔僚,用伸羽翼之𦔳,其相與叶心輔導,成朕愛子之義,以綿我家無疆之慶,是惟休哉!自今每遇視事,可令皇太子侍立,宰執赴資善堂會議。」
- 乙酉,錢象祖兼太子太傅;衛涇、雷孝友、林大中,並兼太子賔客。
- 是月丁亥,皇太子出居東宫。
丁酉詔求言
- 旱故也。詔曰:「朕惟祖宗傳序之重,祗懼靡遑,而自去嵗以來,蝗蝻為灾,冬既無雪,春又不雨,夏且半矣,祈禬不應,天灾流行,固亦有之。在於今兹,闗繫實重,邊鄙甫定,流徙未復,漕運不至,米價日增,茍失嵗事,何以保邦?《傳》不云乎,屋漏在上,知之在下,其播告中外,凡朕躬不逮,朝政闕失,田里愁嘆,軍民疾苦,盡言無𨼆。朕将採而用之,無小無大,惟既乃心,稱朕意焉。」
五月辛酉 親試舉人
- 賜禮部奏名進士鄭自成等四百二十有六人及第出身有差。
甲子 太白經天
蝗
- 乙丑,减常膳。丁夘,詔侍從、臺諌條上闕政,監司、守令條上民間利害以聞。六月乙酉,禱於天地、社稷。七月壬戍,詔三省條上寛䘏未盡之事。八月戊辰,出豐儲倉米賑貧民。
六月庚午 金人歸大散闗
辛未歸濠州
- 又歸隔芽闗。
乙亥 衛涇罷
- 行御史中丞章䟽也。
甲申 林大中薨
- 以簽書樞宻事,薨于位。
丙戍 詔舉邊守
- 詔侍從、兩省、臺諌舉沿邊守臣。
辛邜 史彌逺兼參知政事
秋七月辛丑 賜吕祖泰官
- 先是祖泰以上書忤韓侂胄,配欽州牢城,至是改正過名,特補上州文學。尋改授廸功郎、監潭州南岳廟。
癸丑 邱崈同知樞宻院事
甲寅許奕歸自虜庭 :以通謝使囬,是日入國門。
八月辛未 邱崈薨
- 于江隂之里第。
甲戌 議楮幣
- 侍從、臺諌、兩省詳議㑹子折閲利害。
- 自曽從龍為版書,欲急見理財之效,始與提領㑹子庫官陳彌祚共議,依川錢引例,立界,每界一千萬緡,兩界相㳫,行之乆矣。其後每界増為千八百萬緡,至第七界,又増為二千三百二十三萬緡。開禧用兵,又依四川例,亦以三界通行,而第十三界累增至四千七百五十八萬九百餘緡,民間折閲滋甚。
辛巳 婁機同知樞宻院事;樓鑰簽書樞宻院事
丙戌 詔考訂民間利害
- 詔禮部侍郎許奕、起居舎人曽從龍,考訂監司、守令所條民間利害,擇可行者以聞,其未條上者,趣之。
甲午 賑江淮流民
- 出米二十萬石,賑糶,尋又出安邊所錢一百萬緡,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糴米賑饑民。
九月己未 和議成
- 先是金虜遣諭成使完顔侃、喬宇來。辛丑,入見。至是,以和議成,諭天下。
乙丑 大風
降徳音
- 于㳂邊諸州。
是秋背嵬軍謀為變不克
- 沔州背嵬軍,謀以九月二十八日安資政生祠落成之日舉事,已結連劍、利諸軍矣。前一夕,安公家人夢㕔事下有坐甲者數百,是日,安公心忽動,俄有告變者,捕為首八人,誅之,隆慶府後軍統制官張林知其謀,命憲臣宋正仲鞫實,獄成,當死,詔以其有誅叛之勞,奪防禦使,除名,嶺南覊管云。
冬十月丙子 錢象祖為左丞相;史彌逺為右丞相;雷孝友知樞宻院事、兼參知政事;婁機參知政事;樓鑰同知樞宻院事
己夘 褒録慶元上書楊宏中等六人
- 宏中、徐範、張衟各循一資;周端朝、林仲麟各免文觧;蔣傳已亡,詔以束帛賜其家。
辛巳 加配蔡璉
- 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樓鑰等状:「看詳到朝散郎、監都進奏院趙崇憲等奏,乞辨雪父汝愚䜛誣等事一疏,内直省官蔡璉最為可誅。方汝愚與彦逾謀,逹意於郭杲,是時蔡璉從旁宻聴,本欲漏泄,㡬害大事,在法當誅,正以危疑之時,不欲盡行,姑從决配,以從輕典,後乃自配所逃入都城,投匭誣告,㡬致興羅織之獄,䧟害忠良,當時全臺曽入章疏,於是彭龜年追三官,勒停,曽三聘追兩官,蔡璉誣罔,尤不可恕,欲乞朝廷将蔡璉坐以逃入都城之罪,更與加配。」奉聖㫖:依看詳到施行,照得蔡璉於紹熈五年八月内,准指揮,特决脊杖二十,刺面,配千里外撫州牢城収管,於慶元五年二月内,放,逐便,於嘉定元年四月内,與降等,比換進武副尉。吏部供到蔡璉,因磨勘,見轉承信郎、監江隂軍江隂縣令節犒賞酒庫。奉聖㫖,蔡璉追毁出身文字,除名勒停,加配贛州牢城。
十一月戊戌 四川収兊九十界錢引
- 先是四川錢引,以二年為界,每界書放之數,止於一百二十五萬。崇寧後,陜西邊事起,泛印増多,而引法壊。大觀間盡罷之,仍詔以天聖書放之數為凖。建炎初,張魏公浚出使,復以便冝增印,自後因仍不已。至嘉㤗末,兩界書放凡五千三百餘萬緡,通三界所書放,視天聖祖額,至六十四倍。嘉定初,每緡止直鐡錢四百已下,議者患之,總領財賦陳咸乃與僚屬議出庫筦金銀、度牒,與民収囬半界,金每両直六十緡,銀每兩六緡,二百度牒,每道一千二百緡,度庫筦所藏,可直一千三百萬,議論凢數月。至是,忽行下諸州,聴民間以舊引輸官課及赴利州市金銀,期以嵗終,官司毋得受,榜出,民間大驚。先是,總領所嵗受諸州縣金銀,例多虧下,其補虧之數,乃以錢引折納,另項収支,而庫筦金銀虧下如故,民間頗知其事,又四川諸州去總領所,逺者至千數百里,而期限已廹,徃來或不及,且受給之際,吏縁為姦,折閱已甚,於是單丁弱客皆不敢行,一引之直,僅售百錢,咨嗟怨泣,其聲載道,後旬日,制置使吴獵知之,乃掲榜,除収兊一千三百萬引外,其餘三界依舊通行使用,又檄總領所分取金銀,就成都置場収兊舊引,民心稍定。時宣撫司方與總領所比,故移書東南,以為獵沮壊其事,論者亦但謂錢幣専屬計臺,制司無所預,繇是不直吳獵云。
庚子四川初行當五錢 〈【案《本紀》四川行當五錢在十二月庚午】〉
- 時陳咸總領財賦,患四川錢引増多,乃即利州鑄大錢以權其𡚁。三年夏,制置大使司欲盡舊引,乃又鑄於卭州焉。利州紹興監錢,以「聖宋重寳」為文,其背鑄「利一」二字,又篆「五」字。卭州恵民監錢,以「嘉定重寳」四字為文,其背鑄「西貳」二字,又篆「五」字。兩監共鑄三十萬貫,其料例並同,當三錢,時議者恐其利厚,盗鑄者多,而總領所方患引直之低,則曰:「縱有盗鑄,錢輕則引重,是吾欲也。」方錢之未行也,眉人有里居待次者,又欲創一監於眉州,論者以為丹稜雖産鐡,嵗額不多,而本郡又無薪炭,眉山之人亦以為不便,上下騷然,數月乃罷,由是止鑄於利、卭二監焉。
戊午 史彌逺去位
- 丁母喪也。癸亥,皇太子請賜彌逺第于行在,令就第持服,許之。彌逺辭第,亦許之。明年二月壬辰,遣内侍趣彌逺還行在,賜第。
乙丑 李大用謀為變,不克
- 大用,利州忠義人也。初大用與其徒結集屯駐,諸軍欲以其日舉事,先縱火焚倉庫,然後殺總領,劫掠財賦,又殺轉運判官及兩統制,據城為變,部分已定,其徒趙吉懼事不濟,詣總領陳咸,告之,捕得大用,十二月戊辰也。即教場杖殺之,其徒死者八人,賞吉錢千緡,送蓬州飬老,吉行至葭萌縣,大用之黨追殺之,裂其屍,棄之於道,取其錢而去。
- 始大用之謀變,家子欽時為總領所主管文字,前一夕,本所幹辦公事楊君玉來見,坐定,屏人,探囊中一頭巾示子欽,曰:「軍中有人謀變,以此為號,知之否?」子欽問:「如何?」曰:「以巾帶結于頥下者無患,不然必不免。」子欽笑曰:「安有是事?」索酒飲之,令去,翌日,子欽以語節制軍馬侯頥,頥亦未信,子欽曰:「雖然,不可不備。苐令人宻察之,勿張皇也。」頥乃遣左右親信者物色其事,㑹大用亦疑事泄,乃詣總領所自陳,總領陳咸詰之,大用曰:「某河池人,始破産萬緡從軍,程宣撫授以忠義統領官,意謂功名可以立致,不意朝廷罷軍汰遣,某軰某僅得支犒二十緡,欲歸則無家,欲留則無食,自度不免一死,計出無聊,乃至於是。」咸復問:「汝将何為?」曰:「欲殺監司守将,上閉潭毒嶺,下閉劍門闗,自立為利王,姑逭嵗月耳。」咸不俟其言畢,命引之退,及對吏,自通所結連之士,北自三泉,南抵綿劍,其數甚衆,咸命杖殺之,不敢竟也。子欽嘗見具獄,宜得其詳。子欽又言宣撫司初令川路造麫碁子,至軍前,不果用,遣戍卒負之以歸,卒多盗食者,總領所命以豁見糧,士洶洶,且為變,子欽以白咸,盡捐之,乃止,事在開禧三年六月。
丙寅 錢象祖罷 〈【案《本紀》錢象祖罷在戊辰】〉
- 以觀文殿大學士、判福州,行監察御史章疏也。
貶李沐
- 再奪三官,信州居住。
己夘 黎州蠻蓄卜㓂邊
- 沉黎自慶元乙夘以後,無邊事者且十年,至是,彌羌蓄卜忽自惡水渡河入㓂,破州之碉子寨,邊事自是再起。先是,蓄卜之弟悶巴至三衝,為人所殺,部将趙鼎、總轄官魏大受懼生事,脅寨之土丁,以骨價錢三千三百引償之,時紹熈五年也。有白水村者,青羌徃來渡頭也,其民舊與青羌交通,慶元元年,郡徙之安静寨,青羌不以為便,迄還之白水,時開禧已二年矣。既而蓄卜又言大受嘗以袍印許之而不獲,欲與青羌偕徃卭部川〈【案《宋史》作卭部州】〉,假道女兒城以入㓂,寨言于州,乞以財帛遺都王,毋令假道,守臣楊伯昌從之〈【案《宋史》守臣楊子謨以貲遺其都王,毋俾假道】〉,開禧三年二月六日壬子也。今年秋,蓄卜遂以兵至三村,總轄官董忠顯連告急,伯昌命嚴兵待之,俄伯昌召去,朝奉郎趙公㡯代為守,聞羌人且至,遣禁兵八十偕土丁徃拒之,兵至𦭘坪,而蓄卜已渡河,軍丁迎敵,不勝,庚辰,攻茒坪,寨官軍射退之,遂掠三松、蠶砂、横山、三增、白羊諸村,殺人民、掠財貨,蓄卜又進據茹山,而安静、艮溪、茒坪、谷堆諸寨,皆為所隔,公㡯亟遣西兵正將党燾〈【案《宋史》作党夀】〉以所部七十人及土丁,俱徃䇿應,燾輕敵徑進,癸未,戰于茹山,官軍失利,義勇隊官二人戰没,西兵死者四十人、土丁六人,郡又盡調西兵、禁兵之未發者,命興化府後軍統領王光世将之以行,是日,羌人自茒坪寨下,以皮船載生兵渡河,寨官李茂引兵至河際射之,一舟八人俱溺,光世以羌人勢盛,惮之,留屯三衝,不敢進,羌人焚掠既盡,戊子,渡河南歸,光世乃偽走㨗旗,稱㑹合兵丁趕逐羌賊,道路已通,時並河諸村生業,既無遺矣。制置使吳獵纔聞之,庚寅,遣義勇軍統領張師古以所部二百人赴州捍禦,師古至,則屯三衝,而光世進屯安静寨,時邊報不一,而在城之兵,調發既盡,乃募强壮三百人,號曰敢勇,俾徃邊頭應援,命軍事推官程伯雄充軍正,統之以行。伯雄,丹稜人也。茒坪寨與邛部川、女兒城,隔河為境,伯昌之在黎也,蠻地饑荒,女兒城崔太者,有請伯昌,嵗以米十五斛贍之,公㡯至州,靳而不予,女兒城蠻因以藉口,乃借蓄卜路,使之入㓂,既而諸司聞其事,復命予米如故,然無及矣。
是嵗置提領拘𣙜安邊錢物所 〈【案《本紀》在閏四月辛未,又《黄疇若傳》拘榷作拘催】〉
- 時甫廢國用司,而侂胄及諸閹、省吏之家,貲財皆已簿録,黄疇若為殿中侍御史,請剏此名,遂命與户部侍郎沈詵同領其事,即御史臺置局,又以宰屬一員同領,仍許疇若不拘常例到堂,疇若等請卿監一員提領安邊庫,朝士二員為拘𣙜官,仍掲榜募人言拘𣙜事,許之。其後,㑹其入,嵗得七十萬緡,専充金人所增嵗幣,其田宅契劵皆蔵之御史臺庫,命臺官一員典領,局罷,疇若已下皆進官。
金主璟卒,允濟立
- 璟以淳熈十六年立,在位二十年,無子,而雍之諸子惟允濟在,故立之。雍,即葛王褎也,淳熈元年更名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