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国机房资〔2018〕2号 2018年6月22日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国管局网站 |
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
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2018年6月1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8〕1号),明确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北京地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缴存基数超上限的单位应当于2018年7月底前按照缴存基数上限规范调整。
请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
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2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