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國機房資〔2018〕2號
2018年6月22日
發布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國管局網站

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


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

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國機房資〔2018〕2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2018年6月13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18〕1號),明確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北京地區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5%-12%範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繳存基數超上限的單位應當於2018年7月底前按照繳存基數上限規範調整。

請認真落實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調整工作。

附件: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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