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助力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助力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办科〔2019〕16号
2019年3月28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工作

助力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办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科学院,有关涉农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对发展农业产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支撑引领作用,动员号召全国农业科技单位投身脱贫攻坚战,建立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推动贫困地区形成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科技助力产业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向全世界、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将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全国农业科技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科技扶贫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围绕产业需求,推动项目、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资源向贫困地区集聚,强化科技创新,大力培养本土化脱贫带头人,加快成果转化,通过科技帮扶实现贫困地区从“输血”到“造血”转变,不断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准确把握科技助力产业扶贫工作的重点任务

总的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产业需求导向,因县因村因户施策。坚持精准扶贫,强化资源统筹配置,协同发力。坚持人才为先,既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工作,也要大力培养本土人才,为贫困地区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队伍。力争做到贫困地区专家指导全覆盖、农技服务全覆盖、脱贫带头人培育全覆盖。

(一)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各单位要聚焦本区域的贫困县,以县域为单元,以脱贫为目标,以产业为抓手,按照产业链各关键环节技术需求,组织多学科专业人员成立科技扶贫专家组,积极与贫困县密切对接,找准问题、选准产业、瞄准目标、精准施策,帮助贫困县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在落实规划中,帮助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扶持壮大扶贫产业。

(二)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资源到贫困地区集聚发力。各单位要大力推动重点实验室、科学观测站、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试验示范基地等科技资源在贫困地区落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实现科技平台资源在贫困地区落地发挥作用。加强与本区域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结合,为企业解决全产业链各环节技术难题,引导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推动贫困地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贫困地区精准打造优质高产安全绿色产业品牌。

(三)切实加强产业发展急需关键技术攻关。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扶贫计划,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集中优势力量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优质高效品种培育、重大病虫害防控、高效节水灌溉、精深加工、农机农艺融合、乡村景观设计、休闲文旅功能开发等关键技术难题,加快构建符合贫困地区产业资源环境禀赋的高效绿色种养模式和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不断强化支撑引领深度贫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供给。

(四)切实加强经济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要重点面向贫困地区加强示范基地建设,推介最新创新成果,提高成果的集成配套水平,形成简单有效适用的“技术成果包”“产品成果包”“装备成果包”,增强贫困地区产业科技支撑能力。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农技人员推广活力,提升农技推广效能。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需求,结合“一县一业”“一乡一品”行动,重点推广提升种养殖业附加值、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产业链延伸和一二三产融合等先进适用技术。

(五)大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贫困地区实际需求,创新完善特聘农技员管理制度,加大力度招募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和有较高技术专长的特聘农技员,组织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贯,及时总结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六)着力加强产业脱贫带头人培养。各单位要切实加大乡土人才的培养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针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大户以及贫困户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技术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本土化的脱贫带头人,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和自主发展能力。

(七)不断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农业科技平台、人才、成果、服务与贫困地区有效衔接。积极与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中国农技推广APP和地方各信息化平台进行功能整合和数据对接共享,实现信息互通、管理互联、实时互动,为科技扶贫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化服务。

三、全面推动农业科技单位形成强大扶贫合力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夯实组织基础。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科技助力产业扶贫摆在脱贫攻坚重要日程上,把责任保障体现在加强领导上,把任务措施落实在项目建设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科技扶贫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扶贫规划计划,成立科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组织实施、协调相关工作。各级农业科技单位要把扶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点面向“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区、集中连片特困区、定点扶贫区,不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各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项目、资金、政策,靠前行动,推动各类资源围绕科技扶贫向贫困地区聚集发力。

(二)强化机制创新。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级农业科技单位要根据当地扶贫要求,在明确分工基础上,加强联合协作。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各级农业科技单位要将科技扶贫成效纳入科研人员、推广人员和机构绩效评价,促进科技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调度督查机制。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科技扶贫工作进展,加强工作监督检查,推动科技扶贫工作精准化管理。建立多元参与机制。引导各类学术社会团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参与科技扶贫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科技扶贫的体系和网络。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挖掘科技扶贫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现场观摩、技术交流、媒体专题报道等途径,及时宣传科技扶贫工作的新成果、新进展、新贡献,树立典型,扩大影响,营造农业科技单位合力开展科技扶贫的浓厚氛围,努力在贫困地区构建科技创新比贡献、成果推广比服务的良好局面。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农办科2019-16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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