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沿革
制定机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勞動部

  1. 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3字100012574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0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施行。但第5條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3字第1010127743號令修正發布第3、5、8、9、30條條文;增訂第3-1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 中華民國103年9月5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030127214號令修正發布第2、5條條文;增訂第15-1~15-7條條文及第三章之一章名
  4. 中華民國103年12月5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030128191號令修正發布第2、4、5、27條條文;增訂第15-8~15-13條條文及第三章之二章名
  5.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3日勞動部勞動關4字第1050127838號令修正發布第2、15-9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06年9月11日勞動部勞動關4字第106012775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 中華民國107年8月21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070127995號令修正發布第13、14、23、24條條文;增訂第39-1條條文
  8.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0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08012874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6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9.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0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090128269A號令修正發布第2、3、6、9、15~22、27、30、42、43、46條條文及第三章章名;除第 2、6 條條文及第三章規定,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 1100129856A號令修正發布第6、9、10、18、46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110136582A號令修正發布第3、24、46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120144646A號令修正發布第2、3、6、8、17、35~37、46條條文;除第3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九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3.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勞動部勞動關3字第1130140989A號令修正發布第23、2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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