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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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45 年 4 月 10 日 制定27條
中華民國 45 年 4 月 20 日公布1.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27 條
中華民國 56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第23條
中華民國 57 年 1 月 11 日公布2.總統(57)台統(一)義字第 662 號令修正公布第 23 條條文
中華民國 69 年 7 月 18 日 修正前[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組織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27條
中華民國 69 年 8 月 1 日公布3.總統(69)台統(一)義字第 4356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7 條及名稱
(原名稱: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組織條例;新名稱: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 96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前[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16條
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19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17053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原名稱: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條例;新名稱: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
中華民國 97 年 3 月 1 日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0972260255號令發布定自九十七年三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5 日 修正第5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9941號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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