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3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3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03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4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2月1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97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瞬將臨蓐之孕婦,事實上確不能出庭者,得停止審判程序,若停審至十五日以上者,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六條更新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