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11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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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1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0月1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962 頁 | |
工商同業公會法第十條僅就職員及會議準用商會法之規定,而同法第四條關於公司、行號之代表,并無年齡之限制,則該會代表及職員之年齡,自均不受商會法第十條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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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3年10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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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同業公會法第十條僅就職員及會議準用商會法之規定,而同法第四條關於公司、行號之代表,并無年齡之限制,則該會代表及職員之年齡,自均不受商會法第十條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