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1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2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8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0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取消特種刑事法庭後,依其辦法第四條移交之案件,無庸再施偵查程序,已見院字第一百號解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