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9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9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39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9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1月3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92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寺廟住持違反監督寺廟條例第八條規定,擅將廟產典賣,係屬無權處分,不生典賣之效力,違反該條規定而為處分之住持,若已物故其承繼住持職務之人,倘於擅行典賣之事無干,自不適用同條例第十一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