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80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80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80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80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7年10月2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53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土地法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載不得為私有之土地,係指土地法施行時,屬於國有或公有者而言,若原屬於私人所有,在其所有權未經依法消滅以前,仍應認為私有 (參照院字第一六七八號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