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3月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7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查印花稅暫行條例,於應貼印花之文件既已分類列出,自不得任意牽混,應以乙說為是,惟同條例所定罰金,係行政罰之一種,並非特別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