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59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93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594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59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2年10月3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56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508 條 ( 24.01.01 ) |
軍法審判案件關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應由受損害之人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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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2年10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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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508 條 ( 24.01.01 ) |
軍法審判案件關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應由受損害之人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