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74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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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3年9月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91 頁 | |
相關法條:強制執行法 第 57 條 ( 29.01.19 ) |
遺產稅暫行條例施行條例第三十六條所謂扣押,即強制執行法所稱之查封,遺產稅徵收機關聲請法院扣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法院既應依照強制執行法關於查封之規定辦理,則依同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執行推事自應於查封後速定拍賣期日予以拍賣(參照院字第二六二九號解釋),毋庸另為准予拍賣抵償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