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5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4月1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保衛團丁攜械潛逃,應構成刑法第三五七條之罪,如所攜之械係軍用槍炮、子彈者,並應適用軍用槍炮取締條例第二條及刑法第九條、第七十四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