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95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95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95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95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2年8月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832 頁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5 條 ( 18.09.25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軍政、海軍各部為行政系統下之官署,不能視為服軍人勤務之部隊,其次長以下雖有將、校、尉之分,而其職掌純屬陸海軍行政事務,其各級公務員,自應認為行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