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124號解釋

院解字第3123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124號解釋》
院解字第3125號

解釋日期:民國35年6月2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727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淪陷區內當事人原約以偽幣給付之債務,在政府規定偽幣與法幣之比率後,應依此比率以法幣清償之,但不妨礙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二條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