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185號解釋

院解字第3184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185號解釋》
院解字第3186號

解釋日期:民國35年8月1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76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戰時各種刑事特別法規施行期間,未屆滿又未經明令廢止者,仍應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