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29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22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229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23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9月1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05 頁
相關法條:公司法 第 32、33 條 ( 35.04.1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無限公司股東有以信用為出資者,其估價之標準,依公司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應以股東全體之同意訂定而載明於章程,不必別有定其標準之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