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4月30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979 頁相關法條:公務員懲戒法 第 3 條 ( 22.12.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所稱減俸,自不包括生活補助費在內,惟就原俸照加之成數減俸後,自應照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