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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65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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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651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652號解釋》
院解字第36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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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6年11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27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修正之禁煙、禁毒治罪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得沒收之財產,以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