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883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88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83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88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3月1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0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220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辦理選舉機關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自應送請檢察官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