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04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400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04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400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1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15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4 條 ( 34.12.26 )
     陸海空軍刑法 第 5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軍官如經奉准辭職後,其所犯普通刑法之罪應歸普通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