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0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0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14日 |
定期租賃契約無土地法第一百條之適用,已見院解字第三四八九號解釋,原代電所述情形,如其租賃期限於房屋租賃條例施行前屆滿,而其期限屆滿後又無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所定情形者,乙自得依民法第四百五十五條向甲請求返還租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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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14日 |
定期租賃契約無土地法第一百條之適用,已見院解字第三四八九號解釋,原代電所述情形,如其租賃期限於房屋租賃條例施行前屆滿,而其期限屆滿後又無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所定情形者,乙自得依民法第四百五十五條向甲請求返還租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