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47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4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單純窩藏共匪,應依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