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與禮教
我讀《新青年》裏魯迅君的“狂人日記”,不覺得發了許多感想。我們中國人,最妙是一面會吃人,一面又能夠講禮教。吃人與禮教,本來是極相矛盾的事,然而他們在當時歷史上,卻認為並行不悖的,這真正是奇怪了!
《狂人日記》內說:“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裏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宇,是‘吃人’。”我覺得他這日記,把吃人的內容和仁義道德的表面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戴著禮教假面具吃人的滑頭伎倆,都被他把黑幕揭破了。我現在試舉幾個例來證明他的說法:
(一)《左傳):僖公九年,“周襄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於下,以遺天於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這是記襄王祭文王、武王之後,拿祭肉分給齊侯,說“齊侯年老,可以不必下拜,講君臣的禮節”。齊侯聽得襄王如此分付,便同管仲商量。管仲答道:“照著襄王分付的話做去,不行舊禮,便成了為君不君,為臣不臣,那就是大亂的根本了”(《齊語》)。於是齊侯出去見客,便說道:“天子如天,鑒察不遠,威嚴常在顏面之前,不敢不拜。”據這樣看來,齊侯是很講禮教的。君君臣臣的綱常名教,就是關於小小的一塊祭肉,也不能茍且。講禮教的人到這步田地,也就盡夠了。就是如今刻《近思錄》《傳習錄》的老先生講起禮教來,未必有這樣的認真;齊侯真不愧為五霸之首了。然而我又考《韓非子》說道;“易牙為君主味,君之所未嘗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首子而進之。”《管子》說道:“易牙以調和事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嘗’,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戴子高《管子校正》:《治要》“首子”作“子首”,《韓子·難》篇同,今本誤倒)你看齊侯一面講禮教,尊周室,九合諸侯,不以兵車,葵丘大會說了多少“誅不孝,無以妾為妻,敬老慈幼”等等道德仁義的門面話;卻是他不但是姑姊妹不嫁的就有七個人,而且是一位吃人肉的。豈不是怪事!好像如今講禮學的人,家中淫盜都有,他反罵家庭不應該講改革。表裏相差,未免太遠。然而他們這類人,在歷史上,在社會上,都占了好位置,得了好名譽去了。所以獎勵得歷史上和社會上表面講禮教,內容吃人肉的,一天比一天越發多了。
(二)就是漢高帝。《漢書》高帝二年,“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哀臨三日。發使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為發喪,兵皆縞素,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高帝雖是大流氓出身,但他這樣舉動,是確守名教綱常,最重禮教的了。十二年,過魯,以太牢祀孔子。孔二先生背時多年,自高帝用太牢加禮以後,後世祀孔的典禮,便成了極重大的定例。武帝以後,用他傳下這個方法,越發尊崇孔學,罷黜百家,儒教遂統一中國。這崇儒尊孔的發起人,是要推高帝;儒教在中國專制了二千多年,也要推高帝為首功了。班固又恭維高帝道:“天下既定,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制禮儀,陸賈造《新語》;雖日不暇給,規摹弘遠矣。”據這樣看來,漢高帝哭義帝,斬丁公,他把名教綱常看得非常重要。他曉得三綱之中,君臣一綱,關系自己的利害尤其吃緊,所以見得孔二先生說“君臣之義不可廢”的話,他就立刻把從前未做皇帝時候“溺儒冠”的脾氣改過,趕忙拿太牢去祀孔子,好借孔於種種尊君卑臣的說法來做護身符。他又制造許多律令禮儀來維持輔助,以期貫徹他那些名教綱常的主張。果然就傳了四百年天下,騙了個“高皇帝”的尊號,史臣居然也就贊美他得天統了。卻是我讀《史記·項羽本紀》,說“項王與漢俱臨廣武而軍,相守數月。當此時,彭越數反梁地,絕楚糧食。項王患之,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漢王曰:‘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羹!”漢王這樣辦法,幸而有位項伯在旁營救,說是“為天下者不顧家”,——就是說想得天下做皇帝的人,本來就不顧他老爹死活的。項王幸虧聽了他的話,未殺太公。假如殺了,分一杯羹給漢王,那漢王豈不是以吃他老爹的肉為“幸”嗎?又讀《史記·黥布列傳》說,“漢誅粱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這也可見當時以人為醢,不但皇帝吃人肉,還要遍給諸侯,嘗嘗人肉的滋味。怪不得《左傳》記“析骸易於而食”;曾國藩《日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錢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原來我們中國吃人肉的風氣,都是霸主之首、開國之君提倡下來的。你看高帝一面講禮教,一面尊孔子,一面吃人肉,這類祟儒重道的禮教家,可怕不可怕呢!後來太公得上尊號做“太上皇”,沒有弄到鍋裏去成了羹湯,真算是意外的僥幸呀!
(三)就是臧洪、張巡輩了。考《後漢書·臧洪傳》:“洪,中平末,棄官還家,太守張超請他做郡功曹。後來曹操圍張超於雍丘,洪將赴其難,自以眾弱,從袁紹請兵,袁紹不聽,超城遂陷,張氏族滅,洪由是怨紹,絕不與通。紹興兵圍洪,城中糧盡,洪殺其愛妾,以食兵將,兵將鹹流涕,無能仰視。”臧洪不過做張超的功曹,張超也不過是臧洪的郡將,就在三綱的道理說起來,也沒有該死的名義。便有知己之感,也止可自己慷慨捐軀,以死報知己,就完事了。怎麽自己想做義士,想身傳圖像,名垂後世,卻把他人的生命拿來供自己的犧牲,殺死愛妾,以享兵將,把人當成狗屠呢?這樣蹂躪人道,蔑視人格的東西,史家反稱許他為“壯烈”,同人反親慕他為“忠義”,真是是非顛倒,黑白混淆了。自臧洪留下這個榜樣,後來有個張巡,也去摹仿他那篇文章:考《唐書·忠義傳》,載“張巡守睢陽城,尹子奇攻圍既久,城中糧盡,易子而食,析骸而爨。巡乃出其妾,對三軍殺之,以饗軍士,曰:‘請公為國家戮力守城,一心無二。巡不能自割肌膚,以啖將士,豈可惜此婦人!’將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強令食之。括城中婦人既盡,以男夫老小繼之,所食人口二三萬。許遠亦殺奴僮以哺士卒。”(《新書》)臧洪殺妾,兵將都流涕,不能仰視;張巡殺妾,軍士都不忍食。可見越是自命忠義的人,那吃人的膽子越大,臧洪、張巡被禮教驅迫,至於忠於一個郡將,保守一座城池,便鬧到殺人吃人都不顧,甚至吃人上二三萬口。僅僅他們一二人對於郡將,對於君主,在歷史故紙堆中博得“忠義”二字,那成千累萬無名的人,竟都被人白吃了!孔二先生的禮教講到極點,就非殺人吃人不成功,真是慘酷極了。一部歷史裏面,講道德、說仁義的人,時機一到,他就直接間接的都會吃起人肉來了。就是現在的人,或者也有沒做過吃人的事;但他們想吃人,想咬你幾口出氣的心,總未必打掃得千幹凈凈!
到了如今,我們應該覺悟!我們不是為君主而生的!不是為聖賢而生的!也不是為綱常禮教而生的!甚麽“文節公”呀,“忠烈公”呀,都是那些吃人的人設的圈套,來誑騙我們的!我們如今應該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講禮教的!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中華民國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吳虞又陵草於成都師今室。
(1919年11月1日《新青年》第六卷第六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