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外长致联合国秘书长斥责安全理事会决议案八十三电文

周恩来致联合国秘书长电文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长周恩来
1950年7月6日

成功湖

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先生并转安全理事会各会员国:

  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声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6月27日在美国政府指使和操纵下所通过的关于要求联合国会员国协助南朝鲜当局的决议,是支持美国武装侵略、干涉朝鲜内政和破坏世界和平的,并且这一决议是在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两个常任理事国参加下通过的,显然是非法的。联合国宪章规定不得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而安全理事会6月27日的决议正违犯了联合国宪章这一重要原则。因此,安全理事会关于朝鲜问题的决议,不仅毫无法律效力,并且大大破坏了联合国宪章。而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先生关于朝鲜问题的行动,正加深了这一破坏性。

  同时,美国总统杜鲁门在6月27日关于以武力阻止我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台湾的声明和美国海军侵入我台湾沿海的行动,是彻底破坏联合国宪章关于任何会员国不得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其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原则的公开侵略行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举世公认的历史事实,而且也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投降后的现状所肯定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及联合国秘书长对于美国政府这一公然侵略行动却又一声不响,放弃自己维护世界和平的职责,并成为顺从美国政府政策的工具。我现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声明:不管美国政府采取任何军事阻挠,中国人民抱定决心,必将要解放台湾。专此奉达,即希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长

周恩来

1950年7月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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